
明 清 時從 江蘇 、 浙江 等南方數省征集并由水道運至京師的糧食。《明史·食貨志三》:“初,運糧京師,未定額。 成化 八年,始定四百萬石,自後以為常,北糧七十五萬五千六百石,南糧三百二十四萬四千四百石。”《兒女英雄傳》第二八回:“ 烏大爺 ,因是奉旨到 通州 一帶查南糧去了,不得來。”
南糧在漢語詞典中的釋義主要包含以下三個層面:
指中國曆史上由南方地區征收或調運的糧食,特指明清時期通過漕運系統北運的稅糧。該詞由方位詞“南”與核心詞“糧”組合而成,字面強調糧食的地域來源屬性。
在明清漕運制度中,“南糧”是相對于“北糧”的地理劃分概念。主要指長江流域(如江浙、湖廣等地) 通過大運河運往北方的稅糧,用于供給京師官兵俸饷及儲備倉儲。這一制度性流通持續近五百年,成為維系封建經濟命脈的重要措施。
當代語境中,“南糧”可引申為南方地區生産的糧食作物統稱,反映我國“南稻北麥”的農業生産格局。在曆史文化讨論中,該詞常作為古代漕運經濟的象征符號,承載着區域經濟分工與物資調配的曆史記憶。
參考資料說明
釋義綜合參考權威漢語工具書及曆史研究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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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糧,是明清時期對從江蘇、浙江等南方省份征集,并通過水路運往京師(今北京)的糧食的統稱。其具體含義和相關背景如下:
1. 基本定義
南糧專指明清兩代由南方數省(如江蘇、浙江等地)征收,經京杭大運河等水道北運至京城的糧食,主要用于供應朝廷、軍隊及京畿地區的需求。這一制度是古代漕運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2. 曆史背景與規模
3. 文化與社會影響
南糧制度在文學作品中亦有體現,例如《兒女英雄傳》第二十八回提到“南糧北馬”的典故,側面反映了其曆史地位。此外,南糧的持續供應對維護京師穩定、推動南北經濟交流起到了關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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