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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的意思、法官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法官的解釋

(1) [judge]∶具有審理和裁決争訟問題的權力的政府官員;尤指法院中的負責法官,通常在任命中這樣命名

(2) [justice]∶正式受命主持法庭或進行審訊和裁決争端并執法的人

詳細解釋

(1).司法官吏。《商君書·定分》:“遇民不修法,則問法官。” 元 劉壎 《隱居通議·雜錄》:“ 杜鎬 侍郎兄仕 江 南為法官。” 洪深 《五奎橋》第一幕:“我是一個法官,不能不維護法律的尊嚴。”

(2).對道士的尊稱。《西遊記》第六七回:“不拘到那裡,也尋一個法官把妖拿了,卻怎麼就甘受他三年磨折?”《紅樓夢》第一○二回:“三位法官行香取水畢,然後擂起法鼓。”

(3).見“ 法宮 ”。

詞語分解

專業解析

法官的漢語詞典釋義與法律職責解析

一、詞義溯源與基本定義

“法官”在《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中被定義為“依法在司法機關中行使審判權的專業人員”,其詞源可追溯至古代司法制度。《說文解字》中“法”指律令規範,“官”為行使職權之人,二字結合體現其職業特性(來源:《現代漢語詞典》)。

二、法定職責與權限範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第十三條,法官核心職責包括審理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執行生效法律文書,以及解釋法律適用問題。在審判活動中,法官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及個人幹涉(來源:中國法院網)。

三、專業資格與倫理要求

法官需通過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并具備法學專業本科以上學曆。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法官行為規範》明确要求法官保持中立,禁止私下接觸當事人,确保司法公正(來源:最高人民法院公報)。

四、曆史沿革與社會職能

從西周“司寇”至現代職業法官體系,中國法官角色曆經制度演變。當代法官不僅承擔個案審理,還通過司法建議參與社會治理,推動法治建設(來源:《中國司法制度史》)。

五、公衆認知與社會意義

法官作為司法權威象征,其公正形象直接影響司法公信力。《人民日報》曾刊文強調,法官需以“審理一案、教育一片”為目标,平衡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來源:人民日報數據庫)。

網絡擴展解釋

法官是依法行使國家審判權的專職司法人員,其含義可從以下五個方面綜合解析:

  1. 法律定義與組成 法官指在法院系統中依法審理案件、執行審判權的專業人員,包括各級法院的院長、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庭長、副庭長、審判員及助理審判員。這一群體需通過法定程式任命,代表國家獨立行使司法權。

  2. 核心職責 主要職責是依據法律審理刑事、民事及行政案件,通過裁決維護社會公平正義。法官需以法律為準繩,以事實為依據,确保審判過程公正無私。

  3. 曆史語義演變 "法官"一詞最早可追溯至先秦時期,原指主法之吏;宋代擴展為司法官吏統稱,至近現代專指審判人員。這一演變反映了中國法制傳統與社會文化的變遷。

  4. 職業要求 法官必須忠實執行憲法和法律,具備紮實法學知識與實踐經驗,同時需保持中立性,不受外界幹擾。其職業倫理強調"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既是司法執行者,也是社會矛盾化解者。

  5. 社會角色象征 在司法體系中,法官被喻為"用法律稱重的天平",象征司法公正;作為國家司法公信力的具象化體現,承擔着維護法律權威、實現社會公平的重要使命。

注:如需了解法官任免程式、具體職權劃分等詳細信息,可查閱《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或訪問最高人民法院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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