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饬令捉拿。 清 林則徐 《密拏漢奸劄稿》:“有經密查暗訪得其蹤跡者,現俱開出姓名,間有訪知住址,合急黏單密劄飭拏。”
饬拏是漢語中的一個古語詞彙,主要用于古代法律或公文語境,具有特定的司法含義。以下從詞義、用法及典籍依據角度進行詳細解釋:
饬(chì)
本義為“整頓”“命令”,引申為官方指令或法律告誡。在司法場景中特指官府下達的正式緝捕命令。
《說文解字》:“饬,緻堅也。”段玉裁注:“凡人物皆得雲饬,修整之謂。”
《清會典·刑部》:“凡捕逃,饬州縣嚴緝。”
拏(ná)
通“拿”,意為捉拿、拘捕,強調以強制手段緝捕犯人。
《正字通》:“拏,拘捕罪人也。”
《康熙字典》:“拏,牽引也……俗作‘拿’。”
饬拏
二字組合為動賓結構,指官府依法下達緝捕令,命令逮捕特定人犯,屬正式公文用語。
《明清司法文書》:“饬拏逃犯,務獲解究。”
清代法律文獻
如《大清律例·刑律》載:“凡重案人犯在逃,該管官即饬拏,逾限不獲者議處。”
釋義:對逃犯須立即下令緝捕,超期未捕獲則處罰主管官員。
公牍文書
清代《福建省例·刑政例》:“饬拏盜匪,毋使漏網。”
釋義:命令逮捕盜匪,不得使其逃脫。
《漢語大詞典》(第二版)
第12卷第237頁收錄“饬”字條,釋“饬令”為“命令”;第6卷第149頁“拏”字條注“同‘拿’,捉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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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漢語詞典》(商務印書館)
“饬”釋作“整頓、命令”,“拏”釋“捉拿”,并引《水浒傳》“拏下犯人”為例證。
《中國曆代官制大辭典》(中華書局)
解析明清司法術語“饬”為“上級對下級的指令”,“饬拏”屬刑名文書固定用語。
該詞盛行于明清司法體系,現代漢語已罕用,但可見于曆史檔案研究或古籍整理。其核心含義始終圍繞官方權威的緝捕指令,反映了傳統法制中“令行禁止”的特征。
“饬拏”是一個漢語詞彙,常用于古代文獻或正式文書中,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含義
指饬令捉拿,即通過官方命令進行逮捕或緝拿。例如清代林則徐在《密拏漢奸劄稿》中寫道:“合急黏單密劄饬拏”,表示通過正式文書下令捉拿漢奸()。
單字拆解
使用場景
多用于古代官方文書,體現自上而下的強制執行力。現代漢語中已較少使用,但在研究曆史文獻或法律史時可能涉及。
“饬拏”強調通過正式命令執行緝拿,兼具權威性與強制性。其結構由表命令的“饬”和表行動的“拏”組合而成,反映了古代行政與司法合一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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