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充做貢品。 南朝 梁 任昉 《述異記》卷下:“ 吳桓王 時 會稽 生五色瓜, 吳 中有五色瓜,歲充貢伏獻。”《周禮·夏官·大司馬》“施貢分職以任邦國” 唐 孔穎達 疏:“民有職業,因使稅之,所稅者市之以充貢。”
(2).作為貢生。《宋史·選舉志三》:“ 景德 間,許文武升朝官嫡親附國學取解,而遠鄉久寓京師,其文藝可稱,有本鄉命官保任,監官驗之,亦聽附學充貢。”
充貢是古代漢語中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指“作為貢品進獻”。該詞由“充”與“貢”二字構成,《說文解字》釋“充”為“長也,高也”,在此處引申為“擔當、充當”;“貢”在《爾雅·釋诂》中被解作“獻也”,特指向君主或朝廷進奉物品。
在曆史文獻中,充貢主要包含三重含義:一是指地方向中央進獻特産,《後漢書·南蠻傳》記載“歲令輸布一匹,鹽一斛,以為常賦”便屬于此類賦稅形式的充貢;二是指科舉時代選拔人才,《宋史·選舉志》載“諸州充貢舉人,須本籍貫實滿三年”說明地方向朝廷舉薦人才的制度;三喻指物品達到進貢标準,明代《天工開物》提及“瓷器充貢者,必擇陶埴細白良工”強調貢品的精良品質。
該詞彙的演變折射出中國古代政治制度與禮儀文化的特點。在《周禮·天官》中已形成“九貢”制度,至唐代《通典·食貨典》詳載各道州府的貢物品類,清代《皇朝文獻通考》更系統記錄了各省充貢的方物名錄。現代漢語中,該詞多用于曆史文獻研究及古代制度考釋領域。
“充貢”是一個漢語詞彙,主要包含以下兩種含義:
指将物品作為貢品進獻給朝廷或上級。這一用法在古代文獻中常見,例如:
指通過選拔成為貢生(古代科舉制度中地方官學推薦到國子監學習的生員)。例如:
補充說明
“充貢”一詞體現了古代中國的政治與文化制度,既涉及經濟層面的貢賦關系,也關聯教育選拔體系。其具體含義需結合語境判斷,如涉及物品則為“進獻貢品”,若關聯人才則為“貢生身份”。
奔叛辨認逼诘诐險撥亂為治草菅人命赤壁檔兒盜訟定格短古取悱怵風暖日麗風輕雲淡撫遇冠子花嘴利舌貨本江筆蛟龍得雲雨濟成階礎階品敬敏精贍巨望空王口角生風诳欺零刀子靈龜臨陣脫逃緑耳公弭耳末毫幕井鳥事蓬龍強度麡牀情隨事遷秦智虞愚穹崇球狀元瓤口兒如日方升邵平圃沈雄沈舟手澤之遺四果跳鱗通臂拳土鼈唾辱五辛菜相驚伯有向馬賊小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