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充做贡品。 南朝 梁 任昉 《述异记》卷下:“ 吴桓王 时 会稽 生五色瓜, 吴 中有五色瓜,岁充贡伏献。”《周礼·夏官·大司马》“施贡分职以任邦国” 唐 孔颖达 疏:“民有职业,因使税之,所税者市之以充贡。”
(2).作为贡生。《宋史·选举志三》:“ 景德 间,许文武升朝官嫡亲附国学取解,而远乡久寓京师,其文艺可称,有本乡命官保任,监官验之,亦听附学充贡。”
充贡是古代汉语中的复合词,其核心含义指“作为贡品进献”。该词由“充”与“贡”二字构成,《说文解字》释“充”为“长也,高也”,在此处引申为“担当、充当”;“贡”在《尔雅·释诂》中被解作“献也”,特指向君主或朝廷进奉物品。
在历史文献中,充贡主要包含三重含义:一是指地方向中央进献特产,《后汉书·南蛮传》记载“岁令输布一匹,盐一斛,以为常赋”便属于此类赋税形式的充贡;二是指科举时代选拔人才,《宋史·选举志》载“诸州充贡举人,须本籍贯实满三年”说明地方向朝廷举荐人才的制度;三喻指物品达到进贡标准,明代《天工开物》提及“瓷器充贡者,必择陶埴细白良工”强调贡品的精良品质。
该词汇的演变折射出中国古代政治制度与礼仪文化的特点。在《周礼·天官》中已形成“九贡”制度,至唐代《通典·食货典》详载各道州府的贡物品类,清代《皇朝文献通考》更系统记录了各省充贡的方物名录。现代汉语中,该词多用于历史文献研究及古代制度考释领域。
“充贡”是一个汉语词汇,主要包含以下两种含义:
指将物品作为贡品进献给朝廷或上级。这一用法在古代文献中常见,例如:
指通过选拔成为贡生(古代科举制度中地方官学推荐到国子监学习的生员)。例如:
补充说明
“充贡”一词体现了古代中国的政治与文化制度,既涉及经济层面的贡赋关系,也关联教育选拔体系。其具体含义需结合语境判断,如涉及物品则为“进献贡品”,若关联人才则为“贡生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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