笞杖徒流的意思、笞杖徒流的詳細解釋
笞杖徒流的解釋
笞:鞭打;杖:棒打;徒:徒刑;流:流放。指古代的四種刑罰。
詞語分解
- 笞杖的解釋 指古代的笞刑與杖刑。 明 田藝蘅 《留青日劄·大诘減等》:“ 元世祖 笞杖之刑既定,曰:天饒他一下,地饒他一下,我饒他一下。自是合笞五十,止笞四十七;合杖一百,止杖九十七。” 清 蒲松齡 《聊齋志
- 徒流的解釋 徒刑或流刑。《水浒傳》第三五回:“便是發露到官,也隻該個徒流之罪,不到得害了性命。” 清 黃六鴻 《福惠全書·清丈·清丈馀論》:“是時軍需浩繁,定例隱漏一畝以上,即拟徒流。”參見“ 徒刑 ”。
網絡擴展解釋
“笞杖徒流”是中國古代刑罰體系中的四種刑罰形式,具體解釋如下:
一、讀音與單字釋義
- 拼音:chī zhàng tú liú(“笞”易誤讀為tái,正确讀音為chī)。
- 笞:用竹闆或荊條抽打,屬最輕刑罰,主要用于輕微犯罪。如清代笞刑分五等(十至五十下)。
- 杖:用粗荊條或大竹闆擊打背、臀、腿,力度重于笞刑,分五等(六十至一百下)。
- 徒:剝奪自由并強制勞役,刑期分五等(一年至三年),體現“奴辱”性質。
- 流:流放至偏遠地區并服勞役,僅次于死刑,按距離分三等(二千裡至三千裡)。
二、整體含義
該詞泛指古代四種輕重不同的刑罰,屬于“五刑”體系(笞、杖、徒、流、死)的前四類,最早形成于隋唐,沿用至明清。其核心是通過肉體懲罰、限制自由等方式維護社會秩序。
三、出處與用法
- 文獻來源:出自元代喬吉(字孟符)雜劇《金錢記》第三折:“本是些風花雪月,都做了笞杖徒流。”。
- 例句:明代《大诰》規定,若百姓持有此書,犯笞杖徒流罪可減刑一等,反之則加刑。
四、補充說明
“笞”字因竹字頭常與竹制刑具關聯,字形體現古代刑罰工具特征。這一體系反映了傳統法律“寬簡”與“威懾”并重的思想,但後期濫用導緻酷刑問題。
網絡擴展解釋二
《笞杖徒流》的意思
《笞杖徒流》是一個成語,意思是指人們受到嚴肅的懲罰和懲戒。在這個成語中,"笞杖"代表體罰,"徒流"則代表被體罰的人。
拆分部首和筆畫
“笞”字的拆分部首是竹,共8筆;
“杖”字的拆分部首是木,共7筆;
“徒”字的拆分部首是彳,共8筆;
“流”字的拆分部首是水,共10筆。
來源
《笞杖徒流》這個成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中國古代。在古代社會,體罰是一種常見的懲罰形式,用來懲戒犯罪、教育子女等。而《笞杖徒流》則将這種體罰的嚴苛和殘酷表達出來。
繁體
《笞杖徒流》的繁體字是《笞杖徒流》。
古時候漢字寫法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中,有些字形與現代有所不同。從字義來看,《笞杖徒流》的古代寫法與現代寫法相同,沒有明顯的差異。
例句
1. 他因犯了大錯而受到了笞杖徒流的懲罰。
2. 在古代社會,學生常因犯錯而被老師笞杖徒流。
組詞
1. 徒流:被體罰的人;
2. 笞責:用笞杖責打;
3. 懲罰:對錯誤行為進行處罰。
近義詞
1. 斥責:對錯誤行為進行指責;
2. 譴責:對錯誤行為表示嚴厲的批評。
反義詞
寬容:寬容對方的過錯,不予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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