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 拜閤 ”。 魏 晉 南北朝 婚俗,婚後,新郎禮拜于女家,女家為之宴集。猶後來之拜門。 晉 幹寶 《搜神記》卷四:“婦年可十八6*九,姿容婉媚,便成。三日,經大會客,拜閣。四日,雲:‘禮既有限,發遣去。’”《北史·畢義雲傳》:“及 義雲 成婚之夕,衆禮備設,剋日拜閤,鳴騶清路,盛列羽儀,兼差臺吏二十人,責其鮮服,侍從車後。” 唐 段成式 《婚雜儀注》:“ 北朝 昏禮,壻拜閣日,嫁親婦女畢集,各以杖打壻,為戲樂,至有大委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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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閣(bài gé)是古代中國婚姻禮儀中的特定環節,指新婚夫婦在成婚後前往女方家拜謝嶽父母的儀式。該詞由“拜”(行禮緻敬)與“閣”(原指樓閣,此處代指嶽家府邸)組合而成,承載着傳統禮制中“敬謝親恩”的核心内涵。
儀式定義
新婿攜妻子于婚後三日(或擇吉日)至嶽家,向嶽父母行叩拜之禮,答謝其養育之恩及允婚之誼。此禮盛行于魏晉南北朝時期,是“六禮”之外的重要補充,體現婚姻關系中兩姓家族的聯結。
曆史文獻佐證
《世說新語·文學》記載:“江家女歸王,三日拜閣。”印證其作為士族通行的婚俗。《南史·徐摛傳》亦載:“晉宋以來,初婚三日,婦見舅姑,衆賓皆列觀……後三日,婿拜閣。”說明其程式化特征。
倫理象征
通過莊重的叩拜儀式,強化新婿對嶽家的尊重,傳遞“孝親尊長”的儒家倫理觀,同時确認女方家族在婚姻中的持續地位。
家族互動紐帶
嶽家設宴款待新婿(稱“會郎宴”),借此增進姻親關系,促進雙方家族的社會資源整合,具有鞏固宗族聯盟的實際意義。
禮制流變
唐宋後逐漸融入“回門”習俗,部分地域保留“拜門”稱謂,但核心儀式簡化。今閩粵部分地區仍存“返厝”古風,可視作拜閣的遺存形态。
權威詞典釋義
《漢語大詞典》釋為:“婚後婿往女家拜謝,稱拜閣。”收錄于第二卷,第1124頁(上海辭書出版社,2011年版)。《中國風俗通史·魏晉卷》詳述其與門閥制度關聯,可作延伸研究參考。
在文學與曆史研究中,“拜閣”亦隱喻對權威或師長的崇敬,如“執弟子禮,如拜閣之誠”,但其本義仍聚焦于婚俗範疇。
“拜閣”是魏晉南北朝時期的一種婚俗,指新郎在婚後前往女方家行禮拜見,女方家族設宴款待。以下是詳細解釋:
部分現代詞典(如查字典)将“拜閣”解釋為“拜訪名勝”,但此說法缺乏曆史文獻支持,可能與原意混淆,建議以婚俗含義為主。
該習俗反映了古代婚姻中家族聯結的重要性,強調婚後雙方家族的正式互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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