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抛棄,丢開。 南朝 宋 劉義慶 《世說新語·文學》:“ 庾子嵩 讀《莊子》,開卷一尺許便放去,曰:‘了不異人意。’” 宋 歐陽修 《國學試策第三道》:“自 秦 歷 漢 ,積弊相沿,權宜適時,放去古法。”
(2).釋放使離開。《三國演義》第五十回:“正猶豫間, 張遼 縱馬而至。 雲長 見了,又動故舊之情,長歎一聲,并皆放去。”《三國演義》第八七回:“寇入掌中還放去,人居化外未能降。”
"放去"在漢語詞典中的解釋可從以下四個維度展開分析:
基本釋義 《現代漢語詞典》釋為"釋放使離開",包含解除束縛與促其離去的雙重含義。該詞在古漢語中常見,如《後漢書·黨锢列傳》載"乃得放歸田裡",現代多用于書面語境。
詞源演變 據《漢語大詞典》考據,該詞最早見于先秦文獻,原指解除刑罰釋放囚犯。漢代《說文解字》析"放"為"逐也","去"為"人相違也",二字組合強化了驅離的語義特征。
語境應用 現代漢語中多用于三類場景:①動物放生(如"将捕獲的錦雞放歸山林");②人員遣返(如"外交照會中要求放去被扣船員");③抽象概念表達(如"難以放去的執念"),此用法在當代文學作品中常見。
近義辨析 與"釋放"相比,"放去"更強調空間轉移的完成狀态;與"驅逐"相較,則不含強制色彩。據《古漢語常用字字典》分析,該詞隱含着施動者主動解除控制權的語義特征。
“放去”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其含義可分為以下兩方面:
抛棄、丢開
釋放使離開
現代漢語中該詞使用較少,但可通過例句理解其應用:
拼音為fàng qù,最早可追溯至南朝文獻()。如需更多例句或古籍出處,可參考漢典、查字典等權威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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