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 放麛 ”。《韓非子·說林上》:“ 孟孫 獵得麑,使 秦西巴 持之歸。其母隨之而啼, 秦西巴 弗忍而與之。”後以“放麑”為仁德之典。《東觀漢記·光武紀》:“仰視天,俯視地,觀于放麑啜羹之義,二者孰仁矣?” 唐 陳子昂 《感遇》詩之四:“吾聞 中山 相,乃屬放麑翁。” 明 張居正 《與張心齋計不許東虜款貢書》:“蓋度彼既感吾放麑之恩,而又適愜其平生之願。”
“放麑”是漢語中一個源自曆史典故的詞彙,本義指釋放幼鹿的行為,後引申為對弱小生命的憐憫與仁德之心的象征。其核心内涵可從以下三方面解析:
本義與典故溯源
“放麑”最早見于《韓非子·說林上》,記載魯國大夫孟孫獵獲幼鹿(麑),因目睹母鹿哀鳴而心生不忍,最終釋放幼鹿的故事。這一行為被儒家經典解讀為“仁者之恻隱”,成為古代推崇的倫理典範。後世《左傳》《孟子》等文獻中亦有類似記載,強調對生命的尊重超越私利。
引申義與文化意蘊
在漢語語境中,“放麑”逐漸脫離具體事件,演化為成語性質的固定表達。如《漢語大詞典》釋義為“喻指仁厚之心”,常用于贊頌寬厚待物、不濫殺無辜的品德。唐代詩人白居易《放旅雁》中“拔劍放麑非我事”即借用此典,反襯自身處境與理想德行的對比。
現代語義延展
當代語言使用中,“放麑”多出現于文化評論與倫理探讨領域,例如生态文學研究者引用該詞,強調傳統文化中“天人合一”的生态觀(參考《中國社會科學院學報》相關論述。在漢語教學層面,該詞被納入高級詞彙教程,作為分析漢字“麑”構形(鹿+兒)與古典倫理思想的典型案例。
“放麑”是一個源自中國古代典故的詞語,其含義和用法如下:
典故來源
出自《韓非子·說林上》:春秋時期,魯國大夫孟孫獵獲一隻幼鹿(麑),命屬下秦西巴帶回。途中母鹿哀鳴跟隨,秦西巴心生不忍,私自放走幼鹿。孟孫得知後,認為他仁德可靠,反而重用了他。
本義與引申義
文學引用
唐代陳子昂在《感遇詩》中寫道:“吾聞中山相,乃屬放麑翁”,借典故表達對仁德之人的推崇;明代張居正亦在書信中引用,強化勸谏觀點。
文化意義
該詞承載了儒家“仁”的思想,強調道德判斷中情感與理性的平衡,成為古代文人表達仁政理念的典型意象。
如需進一步探究具體文獻中的用法,可參考《東觀漢記》《陳子昂集》等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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