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 放麛 ”。《韩非子·说林上》:“ 孟孙 猎得麑,使 秦西巴 持之归。其母随之而啼, 秦西巴 弗忍而与之。”后以“放麑”为仁德之典。《东观汉记·光武纪》:“仰视天,俯视地,观于放麑啜羹之义,二者孰仁矣?” 唐 陈子昂 《感遇》诗之四:“吾闻 中山 相,乃属放麑翁。” 明 张居正 《与张心斋计不许东虏款贡书》:“盖度彼既感吾放麑之恩,而又适愜其平生之愿。”
“放麑”是汉语中一个源自历史典故的词汇,本义指释放幼鹿的行为,后引申为对弱小生命的怜悯与仁德之心的象征。其核心内涵可从以下三方面解析:
本义与典故溯源
“放麑”最早见于《韩非子·说林上》,记载鲁国大夫孟孙猎获幼鹿(麑),因目睹母鹿哀鸣而心生不忍,最终释放幼鹿的故事。这一行为被儒家经典解读为“仁者之恻隐”,成为古代推崇的伦理典范。后世《左传》《孟子》等文献中亦有类似记载,强调对生命的尊重超越私利。
引申义与文化意蕴
在汉语语境中,“放麑”逐渐脱离具体事件,演化为成语性质的固定表达。如《汉语大词典》释义为“喻指仁厚之心”,常用于赞颂宽厚待物、不滥杀无辜的品德。唐代诗人白居易《放旅雁》中“拔剑放麑非我事”即借用此典,反衬自身处境与理想德行的对比。
现代语义延展
当代语言使用中,“放麑”多出现于文化评论与伦理探讨领域,例如生态文学研究者引用该词,强调传统文化中“天人合一”的生态观(参考《中国社会科学院学报》相关论述。在汉语教学层面,该词被纳入高级词汇教程,作为分析汉字“麑”构形(鹿+兒)与古典伦理思想的典型案例。
“放麑”是一个源自中国古代典故的词语,其含义和用法如下:
典故来源
出自《韩非子·说林上》:春秋时期,鲁国大夫孟孙猎获一只幼鹿(麑),命属下秦西巴带回。途中母鹿哀鸣跟随,秦西巴心生不忍,私自放走幼鹿。孟孙得知后,认为他仁德可靠,反而重用了他。
本义与引申义
文学引用
唐代陈子昂在《感遇诗》中写道:“吾闻中山相,乃属放麑翁”,借典故表达对仁德之人的推崇;明代张居正亦在书信中引用,强化劝谏观点。
文化意义
该词承载了儒家“仁”的思想,强调道德判断中情感与理性的平衡,成为古代文人表达仁政理念的典型意象。
如需进一步探究具体文献中的用法,可参考《东观汉记》《陈子昂集》等典籍。
慠俗宝器表面化不怀餐事村迳带鞓荡析离居刀仗地蛋剁斧石屙金溺银風靡一世寒餧合姓怀附画家隳残简厚见面钱交睫焦然浇异解惑释疑解结金波金圣叹倦烦巨工看碧成朱窟藏垒七修斋雷氏琴旅梦埋照梅芝妙喜蟠蟉侵逼拳菜诠序人中白热眼鋭旅沙砾上天无路,入地无门绳坠始终如一守折鞺鞈天花徒尔文旆五更头无名印贤郎下阴鞋爿戏馆子洗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