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講解佛法的集會。《梁書·昭明太子統傳》:“太子亦崇信三寶,遍覽衆經。乃於宮内别立 慧義殿 ,專為法集之所。招引名僧,談論不絶。”
法集是佛教術語,指佛法的集合或總彙,核心含義為佛陀所宣說的一切教法、義理及修行體系的集成。其釋義可從以下三方面展開:
指佛教經典與教義的統稱。
“法”即佛陀開示的真理(梵文 Dharma),“集”意為彙集、總攝。故“法集”強調佛法體系的完整性與系統性,涵蓋經、律、論三藏典籍,代表佛教智慧與修行方法的全集。
來源:《佛學大辭典》(丁福保編)
象征“法寶”的實體化。
在佛教“三寶”(佛、法、僧)中,“法集”是“法寶”的具體呈現,即通過文字、經典承載的佛陀教法。信徒依此修學可解脫煩惱,如《大智度論》雲:“法是佛母,佛依法住。”
來源:《大正新修大藏經》第25冊《大智度論》
特指佛經結集與傳持。
曆史上多次“結集”(梵文 Saṅgīti)即是對“法集”的整理與确認,如印度王舍城首次結集,由弟子共誦佛陀言教而成經藏。此詞亦用于指代寺院藏經樓或佛典文庫。
來源:《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經典例證:
《瑜伽師地論》稱“法集”為“一切法蘊聚”,強調其包含所有修行法門;玄奘譯《大般若經》中“法集”與“法寶藏”互用,凸顯其作為佛法寶藏的崇高地位。
來源:玄奘譯《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卷三〇三
“法集”是佛教對全體教法的尊稱,既指實體經典,亦代表解脫之道,為信徒皈依與修行的根本依據。其梵文對應詞為 Dharma-piṭaka(法藏)或 Buddha-vacana(佛語)。
“法集”是一個漢語詞彙,在不同語境下有兩種主要解釋,具體如下:
指佛教徒講解佛法的集會,屬于宗教活動的一種形式。例如:
指法律條文的集合或總稱,屬于法律術語。例如:
如需進一步探讨具體語境中的用法,可參考《梁書》或法律術語相關辭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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