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偏袒親近。《續資治通鑒·宋甯宗慶元元年》:“至於 李祥 ,老成篤實,非有偏比,蓋衆聽所共孚者。”亦作“ 偏毗 ”。 梁啟超 《新民說·論進步》:“彼其所謂利者,乃偏毗於最少數人之私利,而實則陷溺大多數人之公敵也。”
以下是關于“偏比”一詞的詳細解釋,綜合多來源信息整理而成:
偏比(拼音:piān bǐ)是一個漢語成語,由“偏”和“比”組成:
偏袒親近
在曆史文獻和文學作品中,該詞也被用來表示對親近之人的袒護。例如《續資治通鑒》提到“李祥老成篤實,非有偏比”,即強調不因私交而偏袒。
情感或觀念中的主觀傾向
如造句示例:“面子比現實更重”“思念中的人比現實更親近”,均體現主觀情感導緻的失衡判斷。
偏頗、偏私、偏袒
現代漢語中,“偏比”使用頻率較低,更多以“偏頗”“偏袒”等詞替代。但在古文或特定語境下仍可體現其獨特表達效果。
如需進一步了解例句或文獻出處,可查閱《續資治通鑒》或梁啟超《新民說》相關内容。
《偏比》是指比較其中一方明顯超越另一方,不平衡比較的情況。它常用來形容或描繪兩個事物在某一方面的差距或不平等。
《偏比》是由偏部和比部組成。偏部的拆分部首是亻(人體),比部的拆分部首是比(比例),偏部共有2畫,比部共有4畫。
《偏比》最早出現在《說文解字》中。它所指的不平衡比較的概念,源于人們在日常生活中的觀察和總結。
《偏比》的繁體字為「偏比」。
在古時候,「偏比」的寫法略有差異,偏部的寫法為「覑」,比部的寫法為「匕」。
1. 比賽結果是偏比的,我們輸得很慘。
2. 這兩個産品的質量差距太大了,真是偏比。
1. 偏向:表示傾斜或靠近一方。
2. 比例:表示事物之間的大小或數量關系。
近義詞:傾斜、失衡、不平等
反義詞:平衡、均衡、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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