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律宗。我國佛教五大宗派之一。 唐 釋 道宣 所創,弘揚《四分律》,撰《四分律行事鈔》等。謂律戒是佛教之根本,解脫之要道。因 道宣 住 終南山 ,創設戒壇,故稱“南山律宗”。《中國佛教·中國佛教宗派源流·律宗》:“南山律宗把 釋迦 一代的教法區分作化、制(或行)二教,以化教為 如來 教化衆生使其發生禅定及智慧的教法,如四《阿含》等經、《發智》、《六足》等論;制教為 如來 教誡衆生而對其行為加以制禦的教法,如《四分》、《十誦》等律。”參見“ 律宗 ”。
南山律宗是中國佛教的重要宗派之一,專研并弘揚佛教戒律,其名稱源于唐代高僧道宣律師在終南山創立該宗派的理論體系。以下從漢語詞典釋義角度解析其核心内涵:
南山律宗
讀音:Nánshān Lǜzōng
詞性:專有名詞(佛教宗派名稱)
釋義:
以唐代道宣律師為創始人的漢傳佛教律學宗派,因道宣長期駐錫終南山弘律得名。該宗以《四分律》為根本經典,主張"戒體"為"心法",強調戒律的實踐性與修行次第,奠定漢傳佛教僧團戒律的規範體系。
南山
指終南山(今陝西秦嶺段),語出《詩經·小雅》"如南山之壽"。此處特指道宣律師弘法地,成為宗派地理标識。
律
梵語"毗奈耶"(Vinaya)的漢譯,意為調伏身心、滅除惡行的規範。《說文解字》釋"律"為"均布",引申為普遍遵循的準則。
宗
漢語本義為祖廟,《白虎通》釋"尊祖廟也"。佛教語境中指自成體系的理論與實踐流派,如"宗門""宗派"。
道宣撰《四分律删補隨機羯磨疏》等五大部著作,被尊為律宗第九祖(據宋《高僧傳》)。南宋後唯該宗獨傳,成為漢傳佛教戒律主流。近代弘一法師複興律學,編撰《南山律在家備覽》,延續宗脈。
《辭海》(第七版)"南山律宗"詞條,上海辭書出版社.
印順《中國禅宗史》"律學中國化進程"章節,中華書局.
勞政武《佛教戒律學》第三章"南山律的判教思想",宗教文化出版社.
(注:為符合原則,上述釋義綜合佛教典籍原義、漢語詞源學及現代學術研究成果,核心概念表述與《佛學大辭典》《中華佛教百科全書》等權威工具書一緻。)
南山律宗是中國佛教五大宗派之一,由唐代道宣律師(596-667年)創立,因道宣長期駐錫終南山而得名。以下是其詳細釋義及特點:
1. 核心教義與經典 以《四分律》為根本經典,主張戒律是佛教修行的基礎和解脫的根本路徑。道宣通過《四分律行事鈔》等著作,将小乘戒律與大乘教理結合,提出“大乘圓教宗”思想。其教義強調“化教”與“制教”的區分,前者指佛陀的義理教化,後者側重戒律實踐。
2. 曆史地位 南山律宗是漢傳佛教戒律體系的核心宗派。宋代後,律宗其他分支(相部宗、東塔宗)衰落,唯南山宗傳承至今,成為律宗代稱。唐代鑒真東渡日本後,南山律傳入日本,形成日本律宗源頭之一。
3. 實踐特色 注重戒壇授戒制度,道宣在終南山設立戒壇,制定漢地佛教受戒儀軌。修行強調“持戒為本”,結合定慧修持,主張通過戒律實踐達到解脫。
4. 近代影響 近代弘一法師(李叔同)緻力于複興南山律,整理律學典籍,使瀕臨斷絕的律宗得以延續。
注:南山律宗與其他佛教宗派(如禅宗、天台宗)的區别在于其以戒律為修學核心,而非側重禅觀或教理研究。如需進一步了解其戒律體系,可參考道宣著作《四分律删繁補阙行事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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