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朝廷額外所給的俸祿。《清會典事例·戶部·俸饷》:“将在京大小文官俸銀,加一倍賞給,令其用度從容,益得專心於官守。所給恩俸,著自 乾隆 二年為始。”《清通典·兵七》:“優賞休退官兵,旗員二品以上,以老疾乞休者,由本旗稽其服官歲月,軍功等次,請旨給以恩俸。”
恩俸是清代特有的俸祿制度,指皇帝額外賞賜給官員的俸銀,帶有明顯的恩寵與體恤性質。其核心含義可從以下三方面闡釋:
根據《漢語大詞典》,“恩俸”指清代官員于正俸之外,皇帝特恩加賞的俸銀。其本質是常規俸祿(正俸)的補充,并非法定收入,而是君主根據官員功績、地位或特殊需要(如贍養親族)給予的額外賞賜。例如《清史稿·職官志》載京官常獲“雙俸”,即正俸外再加同等數額的恩俸,以示優遇。
恩俸制度始于雍正時期,成熟于乾隆朝,主要面向高級京官及特定群體:
六部尚書、侍郎等一品至五品京官,以及内務府官員、翰林院侍讀學士等職。乾隆元年(1736年)谕令:“在京文官,俸入未足供用……著加恩賞給雙俸”,确立制度化恩賞。
多按正俸比例增發,如“雙俸”(100%附加)或“半俸”(50%附加)。部分恩俸以“養廉銀”名義發放,用于補貼官員公務開支。
清代筆記《養吉齋叢錄》指出,恩俸旨在“示體恤而勵廉隅”,既緩解京官清貧,亦強化皇權恩威。
《清會典事例·戶部·俸饷》:“凡官員恩俸,俱照正俸之數賞給。”
趙翼《檐曝雜記》:“京官例支雙俸,以資拮據。”
此制凸顯清代官僚體系中皇權恩賜與等級特權的結合,至清末新政時漸被新式薪俸制度取代。
主要參考來源:
“恩俸”是古代(尤其是清朝)朝廷額外給予官員的俸祿,屬于一種特殊的津貼制度。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定義
恩俸指朝廷在官員常規俸祿之外額外發放的津貼,目的是改善官員的經濟狀況,使其更專注于職務。例如,《清會典事例》提到“将在京大小文官俸銀,加一倍賞給”,即俸祿翻倍。
曆史背景與實施時間
適用對象與目的
與其他制度的關聯
清朝還推行“雙俸”制度,即官員領取雙倍俸祿,與恩俸共同構成收入補充體系。
文獻記載
《清通典·兵七》記載了旗員退休後申請恩俸的具體流程,需綜合任職年限和軍功評定。
提示:若需查閱完整史料原文或更多案例,可參考《清會典事例》《清通典》等文獻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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