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朝廷额外所给的俸禄。《清会典事例·户部·俸饷》:“将在京大小文官俸银,加一倍赏给,令其用度从容,益得专心於官守。所给恩俸,著自 乾隆 二年为始。”《清通典·兵七》:“优赏休退官兵,旗员二品以上,以老疾乞休者,由本旗稽其服官岁月,军功等次,请旨给以恩俸。”
恩俸是清代特有的俸禄制度,指皇帝额外赏赐给官员的俸银,带有明显的恩宠与体恤性质。其核心含义可从以下三方面阐释:
根据《汉语大词典》,“恩俸”指清代官员于正俸之外,皇帝特恩加赏的俸银。其本质是常规俸禄(正俸)的补充,并非法定收入,而是君主根据官员功绩、地位或特殊需要(如赡养亲族)给予的额外赏赐。例如《清史稿·职官志》载京官常获“双俸”,即正俸外再加同等数额的恩俸,以示优遇。
恩俸制度始于雍正时期,成熟于乾隆朝,主要面向高级京官及特定群体:
六部尚书、侍郎等一品至五品京官,以及内务府官员、翰林院侍读学士等职。乾隆元年(1736年)谕令:“在京文官,俸入未足供用……著加恩赏给双俸”,确立制度化恩赏。
多按正俸比例增发,如“双俸”(100%附加)或“半俸”(50%附加)。部分恩俸以“养廉银”名义发放,用于补贴官员公务开支。
清代笔记《养吉斋丛录》指出,恩俸旨在“示体恤而励廉隅”,既缓解京官清贫,亦强化皇权恩威。
《清会典事例·户部·俸饷》:“凡官员恩俸,俱照正俸之数赏给。”
赵翼《檐曝杂记》:“京官例支双俸,以资拮据。”
此制凸显清代官僚体系中皇权恩赐与等级特权的结合,至清末新政时渐被新式薪俸制度取代。
主要参考来源:
“恩俸”是古代(尤其是清朝)朝廷额外给予官员的俸禄,属于一种特殊的津贴制度。以下是详细解释:
基本定义
恩俸指朝廷在官员常规俸禄之外额外发放的津贴,目的是改善官员的经济状况,使其更专注于职务。例如,《清会典事例》提到“将在京大小文官俸银,加一倍赏给”,即俸禄翻倍。
历史背景与实施时间
适用对象与目的
与其他制度的关联
清朝还推行“双俸”制度,即官员领取双倍俸禄,与恩俸共同构成收入补充体系。
文献记载
《清通典·兵七》记载了旗员退休后申请恩俸的具体流程,需综合任职年限和军功评定。
提示:若需查阅完整史料原文或更多案例,可参考《清会典事例》《清通典》等文献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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