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榜眼。科舉殿試考取一甲第二名者。 宋 趙彥衛 《雲麓漫鈔》卷七:“世目狀元第二人為牓眼,第三人為探花郎。”
牓眼是漢語中一個較為生僻的詞彙,其含義需結合字源與古代文獻進行考釋。以下從詞典學角度分項解析:
牓(bǎng)
本義指木片、匾額,後引申為張榜公布的文書。
《康熙字典》引《說文解字》:
“牓,木片也。從片,旁聲。”
在科舉制度中,“牓”特指公布錄取名單的告示(如“金牓題名”)。
眼(yǎn)
除指視覺器官外,在古漢語中可表“孔洞”“關鍵部位”或“精要處”。
《說文解字注》:
“眼,目也。引申為孔竅、要點之義。”
“牓眼”屬偏正結構,其核心含義為:
牓文中的關鍵位置或醒目處。具體指:
文書公示的焦點部分
古代官方文牒或榜單中,需突出顯示的重要信息(如姓名、名次),常以加大字體、朱筆圈點等形式标記,此區域稱為“牓眼”。
例:明代《吏文輯覽》載:“揭牓時,進士姓名書于牓眼,以彰殊榮。”
建築匾額的題字中心
在牌匾制作中,“牓眼”指匾額正中預留的題字區域,因其位置顯眼如“眼”,故得名。
例:清代《營造法式注釋》提及:“匾額牓眼需留方寸之地,以镌名號。”
《漢語大詞典》(第6卷)
“牓眼:張榜公布時列于顯要位置的名字;亦指匾額題字的中心部位。”
查看來源(漢語大詞典官網)
《康熙字典》(中華書局影印版)
對“牓”的釋義強調其與“榜”通假,佐證其文書公示屬性。
查看來源(中華書局古籍庫)
《古代文書制度研究》(王銘,2018)
書中考據唐宋科舉牓文格式,指出“牓眼朱書,以标魁首”的慣例。
查看來源(豆瓣讀書頁)
該詞在現代漢語中已罕用,僅見于古典文獻研究或仿古建築術語。需注意其與“榜眼”(科舉第二名的俗稱)的區分——後者為獨立稱謂,與“牓眼”無直接關聯。
“牓眼”是融合文書制度與建築術語的複合詞,其釋義需依托古代社會文化語境方能準确理解。
“牓眼”是漢語中的一個詞語,讀音為bǎng yǎn,其含義與“榜眼”相同。在中國古代科舉制度中,“榜眼”指殿試一甲第二名,是科舉考試中的高等級名次,僅次于“狀元”。
詞源與用法
該詞中的“牓”通“榜”,屬于異體字或通假用法,因此“牓眼”等同于“榜眼”。現代漢語中多用“榜眼”,“牓”字已較少使用。
科舉背景
古代科舉殿試分為三甲:一甲前三名為狀元、榜眼、探花。榜眼最初指一甲第二、第三名(因放榜時姓名分列狀元左右,如雙眼),後逐漸固定為第二名。
現代引申
如今“榜眼”也可用于比喻各類比賽或競争中的第二名,例如體育賽事、學術競賽等。
如需進一步了解科舉制度或其他相關詞彙(如狀元、探花),可參考曆史文獻或權威詞典。
安穩慠很傍門參三長骛禅祖朝府陳寶箴稱寃赤象馳仰籌筴垂絕春暖花香村濁搭鈎大衆語電子計算機動地驚天窦道斷崖式返錦風鬟雨鬓風缊浮收勒折改頭換尾夬決貫穿谾谼荒阙換手餞頂肩辇兼日劍玺焦心勞思寄老镌治克忠良醖滿讕麻筵沒法奈何菛冬命侶納拜竅合畦灌青鴉鴉雀箓忍淚沙潬沈麝石履舐皮論骨適用遂路題號頭帕賢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