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 閎辨 ”。1.雄辯。《史記·孟子荀卿列傳》:“ 騶衍 之術,迂大而閎辯。” 唐 韓愈 《徐泗豪三州節度掌書記廳石記》:“非閎辨通敏兼人之才,莫宜居之。”
(2).宏偉的議論。 宋 王安石 《祭歐陽文忠公文》:“其雄辭閎辯,快如輕車駿馬之奔馳。”
“闳辯”是一個漢語詞彙,具有多層含義,主要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基本釋義
擴展理解
如需進一步探究該詞在古籍中的具體應用,可參考《史記》《韓愈文集》等文獻。
《闳辯》是由兩個漢字組成的詞語,意為争辯、辯論、辯解。闳指的是聲音高亢、響亮,辯指的是明辨、證明、論辯。
《闳辯》的部首是門(mén),首字部首是火,次字部首是辶(辵)。
《闳辯》的總筆畫數為14個。首字“闳”有6個筆畫,次字“辯”有8個筆畫。
《闳辯》這個詞是從古代漢語中衍生而來的,其源自于古代的詩經。詩經中有一篇名為《大雅·生民》的詩,其中有句“闳乎其盈”。後來,人們通過引申,将“闳”用于表示聲音高亢、響亮,再與“辯”結合,表示辯論、辯解的意思。
《闳辯》的繁體寫法為「閎辯」。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中,首字“闳”的寫法為“閎”,次字“辯”的寫法為“辨”。
1. 他們在會議上進行了激烈的闳辯,但最終仍未達成共識。
2. 他以其紮實的知識和犀利的闳辯能力赢得了辯論比賽的冠軍。
1. 闳達(形容辯才過人、才智出衆)
2. 辯證(表示運用辯證法進行思考和分析)
1. 辯駁(指對别人的觀點提出反駁或辯解)
2. 争論(表示為了證明自己的觀點而與他人進行辯論)
1. 聽從(表示毫無争辯地服從他人的意見或要求)
2. 和諧(指相互之間沒有争執和糾紛,和睦相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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