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取,選取。 宋 嶽珂 《桯史·大散論賞書》:“ 王 之盡理, 仲 之補過, 紱 之服義,要皆可書,故剟取其詳而傳之。” 清 平步青 《霞外攟屑·斠書·乾坤正氣集》:“剟取四庫所收别集益之,倉卒羼入,不暇詳省。”
剟取是漢語中的複合動詞,由“剟”與“取”組合而成,其核心含義指通過删削、擇取的方式獲取特定内容,多用于文獻整理或學術研究領域。以下是詳細釋義及依據:
本義為刺、削,引申為删除或剔除冗餘部分。如《說文解字》釋:“剟,刊也”,即删改文字。
表示獲取、選擇,強調主動摘取所需信息。
二者結合後,“剟取”指在删削冗餘的同時提煉精華内容,體現去蕪存菁的過程。
“剟取”釋義為“删削取其精要”,多用于文獻輯錄。例如清代學者校勘古籍時“剟取群書之要,彙為輯佚”。
(來源:《漢語大詞典》第2版,上海辭書出版社)
強調其“删減冗餘以提取核心”的學術動作,常見于訓诂學與考據學語境。
(來源:商務印書館《古代漢語詞典》)
《漢書·藝文志》載:“武帝時,軍政楊仆捃摭遺逸,剟取秦法,奏《兵錄》。”
此處指楊仆整理散佚文獻時,删削秦代律法中過時内容,提取有效軍事條例編撰成書。顔師古注:“剟,削也;取,擇其可用者。”
在當代學術寫作中,“剟取”可指代對原始材料的批判性篩選。例如:
“研究者需從龐雜史料中剟取關鍵證據,避免信息過載。”
(來源:北京大學《漢語言文學研究》期刊)
“剟取”是兼具删除與擇取雙重動作的學術術語,強調通過批判性整理獲取有效信息,其權威性植根于傳統文獻學實踐。
“剟取”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其含義需結合“剟”的本義及通假用法綜合理解:
基本含義
“剟”的本義為用刀削除、删除(),如《說文解字》釋為“刊也”。引申為用刀割取,如《漢書·賈誼傳》中“盜者剟寝戶之簾”,即指割取物品()。
通假用法
“剟”通“掇”,即拾取、摘取。例如敦煌文獻中“上剟排書字”指雕刻文字,而“剟拾”則表收集()。
語境差異
現代使用
該詞現已罕用,多見于古籍或特定學術讨論中,需結合上下文判斷具體含義。
“剟取”可理解為通過削割或拾取的方式獲取某物,具體含義需根據語境區分是物理切割還是抽象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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