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ominal;cease to exist except in name;exist in name only] 名義上或形式上存在,但實際上已不存在
有一方不守信用,協議就将名存實亡
名義尚存在,實際已消亡。 唐 韓愈 《處州孔子廟碑》:“郡邑皆有 孔子 廟,或不能修事,雖設博士弟子,或役於有司,名存實亡,失其所業。” 宋 蘇轼 《東坡志林·周東遷失計》:“ 夏 商 之王,皆五六百年,其先王之德無以過 周 ,而後王之敗亦不減 幽 厲 ,然至于 桀 紂 而後亡。其未亡也,天下宗之,不如 東周 之名存而實亡也。” 清 周亮工 《書影》卷六:“今 閩 中戰艘尚有名水車者,然名存實亡矣。” 楊沫 《青春之歌》第二部第三四章:“ 東北 已經淪陷四年多; 華北 也早就名存實亡。”
“名存實亡”是一個漢語成語,指事物僅有名義或形式上的存在,實際上已經喪失原本的功能或意義。該詞最早見于《韓非子·詭使》中“名存實亡而實亂”,後經演變成為現代常用表達。根據《現代漢語詞典》釋義,其核心含義為“名義上還存在,實際上已消亡”。
從構詞角度分析:“名”指名義、稱號,“存”表示留存,“實”強調實際狀況,“亡”即消亡。四字組合形成強烈對比,突出表象與實質的背離狀态。這種語言結構在先秦典籍中已見雛形,《戰國策》中“名存而實去者”的表述即體現了類似的辯證思維。
該成語在現代漢語中常用于描述以下三種情形:
近義表述包括“有名無實”“形同虛設”等,反義則為“名副其實”。《漢語大詞典》特别強調該詞具有“批判性語義特征”,常用于揭示社會現象中的形式主義問題。在語言學研究中,北京大學中文系将其歸入“矛盾修辭格”範疇,通過字面矛盾強化表達效果。
名存實亡是一個漢語成語,以下從多個角度詳細解析其含義及用法:
指名義上仍然存在,但實際功能、作用或本質已完全消亡。該詞為聯合式結構,屬中性詞彙,常用于描述制度、協議、關系等僅保留形式卻無實質内容的情況。
通過以上分析,可見“名存實亡”深刻揭示了名實不符的社會與人文現象,使用時需結合具體語境判斷其隱含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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