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猶言次等、二流。 明 李贽 《雜說》:“由此觀之,畫工雖巧,已落二義矣。文章之事,寸心千古,可悲也夫!”
(2).指另外的意義。 清 俞樾 《古書疑義舉例·文具于前而略于後例》:“凡雙聲疊韻之字,皆無二義。”
"二義"是漢語中具有雙重解釋特征的詞彙概念,其核心内涵可從以下四方面解析:
基本釋義 指同一語言單位在特定語境下可被理解的兩種不同含義。據《現代漢語詞典》第七版釋義,該詞強調"同一表達形式承載兩種有效解釋"的語言現象(商務印書館,2016,p.345)。例如古代漢語的"易服"既可解作"更換服裝",亦可指"改穿囚衣"。
語言學特征 在語義學框架中,該現象區别于單純的多義詞,特指在具體使用場景中同時成立的兩種解釋。《語言學百科辭典》将其定義為"未分化歧義的典型形态",強調語境對語義的雙向支撐作用(上海辭書出版社,2019,p.112)。
哲學引申 傳統訓诂學延伸出"二義相生"的闡釋原則,《說文解字注》段玉裁批注提及:"凡字有二義相因而生者,當兼存其說",主張保留語義的辯證性(中華書局影印本,1988,卷三)。
應用範疇 現代漢語中常見于法律文書、詩歌鑒賞等領域,《法律語言邏輯》指出:"立法條款須規避二義性表述,确保司法解讀唯一性"(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20,p.78),而文學創作則常借該特性營造特殊表達效果。
“二義”是一個漢語詞彙,主要有以下兩種含義:
次等、二流
指事物或人的水平、層次處于次要地位。例如明代李贽在《雜說》中提到“畫工雖巧,已落二義矣”,即認為畫工技藝雖好,但仍屬次等。這一用法在文學評論中常見,強調與“第一義”(最高境界)的對比。
另外的意義
指詞語或概念在特定語境下衍生出的其他含義。例如清代俞樾在《古書疑義舉例》中指出“凡雙聲疊韻之字,皆無二義”,說明某些字詞在音韻規則下僅有一種解釋。
佛教術語中的延伸
在佛教經典中,“二義”可指“了義”與“不了義”,前者表示直接顯了終極真理的教義,後者則指需進一步闡釋的世俗教法。
文學與日常用法
宋代何夢桂詩句“一字該二義”體現了漢字的多義性;而“謙謹為第二義”則強調次要原則(出自《查字典》例句)。
“二義”的兩種核心含義均圍繞“次要性”和“多義性”展開,具體需結合語境判斷。若需進一步了解古代文獻中的用例,可參考《古書疑義舉例》《雜說》等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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