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古時聘人所備的禮物。币,本意為缯帛。古以束帛為贈送賓客及享聘之禮。《孟子·萬章上》:“ 伊尹 耕於 有莘之野 ,而樂 堯 舜 之道焉…… 湯 使人以币聘之,嚣嚣然曰:‘我何以 湯 之聘币為哉?’”
(2).古代訂婚時所備的禮物。《北史·列女傳·泾州貞女兒氏》:“ 涇州 貞女 兒氏 者,許嫁 彭老生 為妻,聘币既畢,未及成禮。”
聘币是中國古代婚姻禮儀中的重要財物,指男方在訂婚(“納征”環節)時向女方家庭贈送的禮金或貴重物品,象征婚約的正式确立與經濟承諾。其内涵可從以下三方面闡釋:
聘币源于周代“六禮”中的“納征”,《儀禮·士昏禮》明确記載以“玄纁束帛”(黑紅兩色的絲織品)作為聘禮的核心構成。清代翟灏《通俗編·儀節》進一步說明:“古婚禮有納采、納征……納征用聘币。”《漢語大詞典》将其定義為“訂婚時男方贈予女方的錢帛財物”,強調其“聘定之信物”屬性。
當代漢語中,“聘币”一詞多用于曆史或民俗研究語境。《辭源》釋其“今泛指定婚財物”,但實際婚俗已轉化為“彩禮”,且法律明令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民法典》1042條),傳統聘币的契約功能被結婚登記制度取代。
“聘币”是古代漢語中的複合詞,主要包含以下兩層含義:
聘問禮儀中的禮物
指古時用于聘請賢士或外交聘問時準備的禮物。這裡的“币”并非現代貨币,而是指缯帛(絲綢),古代以束帛作為貴重禮品,用于表達敬意或誠意。例如《孟子·萬章上》記載商湯以币帛聘請伊尹,即屬此類用途。
婚姻聘禮的組成部分
在婚俗中,“聘币”特指訂婚時男方贈予女方的禮物,通常包含絲帛等貴重物品,象征締結婚約的誠意。
若需進一步了解古代禮制或具體文獻用例,可參考《孟子》等典籍或相關曆史研究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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