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客籍。 清 恽敬 《上陳笠帆按察書》:“以大 清 之民居大 清 之土,為大 清 之士。本籍,士也;棚籍,亦士也。”
“棚籍”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方面綜合解釋:
棚籍(拼音:péng jí,注音:ㄆㄥˊ ㄐㄧˊ)指“客籍”,即外來人口的戶籍,與本地戶籍(本籍)相對。該詞主要用于區分戶籍歸屬,強調非原籍或非長期定居的身份。
清代戶籍制度
根據清代恽敬的《上陳笠帆按察書》記載:“以大清之民居大清之土,為大清之士。本籍,士也;棚籍,亦士也。” 此處“棚籍”指外來移民或臨時定居者的戶籍,表明清代戶籍管理中已有本地與外來人口的區分。
構詞解析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查閱清代戶籍制度相關史料或語言學專著。
《棚籍》是指指戶籍未遷入城市的農村人口,而長期居住在城市的農民工。他們雖然在城市定居,但仍然保持着原籍所在的農村戶籍。
《棚籍》的拆分部首是木和竹,它們分别代表“木材”和“竹子”;它的總筆畫為15畫。
《棚籍》一詞來源于棚戶區和戶籍兩個詞的結合。棚戶區是指城市中搭建簡陋棚屋的地區,而戶籍是指個人身份登記的籍貫信息。因此,《棚籍》一詞用來描述定居城市但保留農村戶籍的人口。
繁體字中,棚籍的寫法為「棚籍」。
古時候的漢字寫法與現代稍有不同,棚籍的古代漢字寫法為「棚藉」,其中“藉”表示籍貫。
他屬于城市的建設工人,但由于保留着農村的《棚籍》,在政府部門的辦事上受到了不少限制。
棚戶區、棚屋、棚車、籍貫、遷籍
農民工、流動人口、城市外來人口
農村人口、城市戶籍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