廛宅的意思、廛宅的詳細解釋
廛宅的解釋
城邑百姓的住房。《荀子·王制》:“順州裡,定廛宅。” 楊倞 注:“廛,謂市内百姓之居,宅謂邑内居也。” 王先謙 集解引 郝懿行 曰:“廛宅皆謂邑裡之居,在市曰舍,在田曰廬。此以廛宅竝言,則廛在市,宅在邑。”
詞語分解
- 廛的解釋 廛 á 古代城市平民的房地:廛裡(古代城市中住宅的通稱)。市廛(集市)。 古同“纏”,束。 筆畫數:; 部首:廣; 筆順編號:
- 宅的解釋 宅 á 住所,房子(多指較大的):住宅。内宅(指住宅内女眷的住處)。宅門。宅邸。宅第。 葬地,墓穴:宅兆(墳墓的四界)。 居住:宅心仁厚(居心仁義厚道)。 筆畫數:; 部首:宀; 筆順編號:
專業解析
廛宅是漢語中一個具有特定曆史文化内涵的複合詞,主要用于指代古代城市中平民居住的房屋或宅院。其含義可從單字解析與合成詞義兩方面理解:
一、單字釋義
-
廛(chán)
- 本義:指城市中一戶平民所占的居住用地。《說文解字》釋為“一畝半,一家之居”,強調其作為基本居住單位的土地屬性。
- 引申義:泛指市肆、店鋪集中的區域,如《孟子·滕文公上》中“市廛而不征”的“廛”即指商肆。
-
宅(zhái)
- 本義:居住的房屋或住所。《說文解字》注“宅,所托也”,側重建築實體功能。
二、合成詞“廛宅”的完整含義
“廛宅”結合二者,特指古代城市中平民階層(非貴族)的住宅及所屬土地,具有以下特征:
- 空間屬性:位于城邑内,區别于郊野的“田廬”。
- 社會屬性:為普通百姓(如手工業者、商人)的居所,與貴族府邸(如“第”“邸”)形成階級區隔。
- 法律意義:在土地制度中,“廛”可指官方劃分的宅基地單位,如《周禮·地官》載“以廛裡任國中之地”,鄭玄注:“廛,民居之區域也”。
三、文獻例證與權威參考
- 《漢書·食貨志》:“百姓載其廛宅,列為市邑”,顔師古注:“廛謂城邑之居”,明确其城市住宅性質。
- 《漢語大詞典》:釋為“城邑平民的房舍”,引《禮記·王制》“市廛而不稅”佐證其與商業活動的關聯。
- 《辭源》:指出“廛宅”在古代地契、戶籍文獻中常見,反映土地所有權形态。
四、現代價值
“廛宅”一詞是研究中國古代城市布局、社會分層及土地制度的重要語料。例如,唐代長安城的“坊市制”中,“廛”對應裡坊内的民居,而“市廛”則專指商業區。
參考文獻來源
- 許慎《說文解字》(中華書局影印本)
- 孟子《孟子·滕文公上》(中華書局《孟子譯注》)
- 班固《漢書·食貨志》(中華書局點校本)
- 《周禮注疏》(上海古籍出版社)
- 《漢語大詞典》(漢語大詞典出版社)
- 《辭源》(商務印書館修訂版)
- 王溥《唐會要·卷八十六》(上海古籍出版社)
網絡擴展解釋
“廛宅”是古代漢語中的複合詞,主要用于描述城邑中百姓的居住場所。以下是綜合多來源的詳細解釋:
1.基本釋義
- 廛:指古代城市中平民或商人的房地,可具體到一戶人家所分配的居住空間。如《漢程字典》提到,廛最初指“二畝半一家之居”,後擴展為市集内的房屋或倉庫()。
- 宅:泛指住所,特指城邑内的居住建築,如《荀子·王制》中楊倞注“宅謂邑内居也”()。
2.詞義辨析
- 廛與宅的區别:
- 廛:多指市集(商業區)中的居住或倉儲用地,如《荀子》注“廛在市”。
- 宅:指城邑(居民區)内的固定居所,如“邑内居”()。
- 合稱廛宅時,泛指城市百姓的住房,強調居住與生産活動的結合()。
3.文獻出處
- 最早見于《荀子·王制》:“順州裡,定廛宅。”意為整頓地方行政、劃定居住區域()。
- 後世沿用中,如明代劉基《有感》詩“廛居恰似野人家”,指市井住宅()。
4.擴展用法
- 廛裡/廛居:泛指城市住宅區,如“廛裡”是古代城市住宅的通稱()。
- 市廛:指市集中的商鋪或住宅,如“市廛(集市)”()。
5.現代意義
- 現代漢語中,“廛宅”已不常用,多見于古籍或研究文獻,其含義可類比為“城市居民區”或“市井住宅”。
如需進一步了解相關詞彙(如“市廛”“廛裡”)的用法,可參考《漢程字典》或《荀子》集解()。
别人正在浏覽...
鼇掖百觚備員辯智勃壤草賊沖頤大榷盾橹耳目之欲爾乃幡棨樊素負埶高塵更嬴鼓唇咋舌古錠刀龜焦害夏漢臯珠鶴頂紅黑漆一團患至呼天揮擾蕉白急變積惡餘殃久要不忘窭室狙學咖啡靈寺立志巒岫祿利貿遷茅檐配防錢帛潛絶輕拂拂秦灰秋懷麴米春濡首如應斯響生西述制骕骕俗子謟過天下太平拓畫外心文梁文藝批評無足挂齒牙仙龛涎臉涎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