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犹客籍。 清 恽敬 《上陈笠帆按察书》:“以大 清 之民居大 清 之土,为大 清 之士。本籍,士也;棚籍,亦士也。”
“棚籍”是一个汉语词汇,其含义和用法可通过以下方面综合解释:
棚籍(拼音:péng jí,注音:ㄆㄥˊ ㄐㄧˊ)指“客籍”,即外来人口的户籍,与本地户籍(本籍)相对。该词主要用于区分户籍归属,强调非原籍或非长期定居的身份。
清代户籍制度
根据清代恽敬的《上陈笠帆按察书》记载:“以大清之民居大清之土,为大清之士。本籍,士也;棚籍,亦士也。” 此处“棚籍”指外来移民或临时定居者的户籍,表明清代户籍管理中已有本地与外来人口的区分。
构词解析
如需进一步考证,可查阅清代户籍制度相关史料或语言学专著。
《棚籍》是指指户籍未迁入城市的农村人口,而长期居住在城市的农民工。他们虽然在城市定居,但仍然保持着原籍所在的农村户籍。
《棚籍》的拆分部首是木和竹,它们分别代表“木材”和“竹子”;它的总笔画为15画。
《棚籍》一词来源于棚户区和户籍两个词的结合。棚户区是指城市中搭建简陋棚屋的地区,而户籍是指个人身份登记的籍贯信息。因此,《棚籍》一词用来描述定居城市但保留农村户籍的人口。
繁体字中,棚籍的写法为「棚籍」。
古时候的汉字写法与现代稍有不同,棚籍的古代汉字写法为「棚藉」,其中“藉”表示籍贯。
他属于城市的建设工人,但由于保留着农村的《棚籍》,在政府部门的办事上受到了不少限制。
棚户区、棚屋、棚车、籍贯、迁籍
农民工、流动人口、城市外来人口
农村人口、城市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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