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即笙。因用匏為座,故名。 漢 應劭 《風俗通·聲音》:“音者,土曰塤,匏曰笙。”《新唐書·南蠻傳下·骠》:“有大匏笙二,皆十六管,左右各八,形如鳳翼……又有小匏笙二,製如大笙。”
(2).泛指樂器。 清 丁澎 《<定山堂詩馀>序》:“詩為有律之文章,而非匏笙之辭曲矣。”
匏笙是中國古代傳統樂器的一種,屬于“八音”分類中的匏類樂器。根據《漢語大詞典》解釋,“匏”指葫蘆科植物的果實外殼,古代常以幹燥後的匏殼作為共鳴箱制作笙、竽等吹奏樂器。匏笙特指以匏為底座,插竹管設簧片的複音樂器,其形制可追溯至《周禮·春官》記載的“笙師掌教吹竽、笙”。
從音樂考古發現來看,河南信陽楚墓出土的戰國匏笙實物印證了《詩經·小雅》中“笙磬同音”的記載,證明其演奏時通過手指按孔控制氣流振動簧片發聲,音色清越悠揚。唐代段安節《樂府雜錄》更将其列為雅樂核心樂器,宋代以後逐漸被木制笙鬥替代,但在西南少數民族中仍保留着匏笙制作技藝,如雲南彜族“葫蘆笙”被列入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産名錄。
現代《中國樂器志》指出,匏笙不僅承載着古代聲學智慧(利用天然葫蘆的共鳴特性),更體現“天人合一”的造物思想,其形制演變反映了材料工藝與音樂審美的互動關系。故宮博物院藏清代竹匏笙(文物編號:樂001893)至今仍可吹奏,證實了傳統制作工藝的科學性。
匏笙是中國古代的一種傳統樂器,其解釋可從以下四方面展開:
1. 基本定義與構成
匏笙屬于周代“八音”分類中的“匏”類樂器,因以葫蘆(匏)為底座而得名。其結構獨特,如《新唐書》記載的“大匏笙”有16根竹管,左右各8根,形似鳳翼,竹制簧片通過匏體發聲。
2. 曆史與文化背景
作為農耕文化的代表樂器,匏笙最早隨中原文化傳入雲南等地區,并與當地文化融合,演變為葫蘆笙。漢代《風俗通》提到“匏曰笙”,說明其曆史可追溯至先秦時期。
3. 音色與材質特點
與普通笙不同,匏笙的簧片為竹制(傳統笙為銅制),音色更為柔和。其共鳴腔體由天然葫蘆制成,兼具實用性與自然美感。
4. 文獻記載與演變
除《新唐書》外,宋代典籍也将其歸為“土音”樂器,表明其在不同朝代的應用與演變。現代民族樂器葫蘆笙即由匏笙發展而來,保留了傳統形制特點。
如需進一步了解,可查閱《新唐書·南蠻傳》等曆史文獻,或參考民族樂器研究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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