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炮烙。 晉 葛洪 《抱樸子·诘鮑》:“﹝ 桀紂 ﹞窮驕淫之惡,用炰烙之虐。”參見“ 炮烙 ”。
炰烙是中國古代文獻中記載的一種酷刑,其核心含義是以高溫金屬器具灼燙人體。該詞由"炰"和"烙"兩個漢字構成:
"炰"(páo)本義指帶毛燒烤食物,《詩經·小雅·六月》有"炰鼈脍鯉"的記載;"烙"(lào)指用燒紅的鐵器燙灼,《說文解字》釋作"灼也"。二字組合後特指商纣王時期發明的刑罰,《史記·殷本紀》明确記載:"百姓怨望而諸侯有畔者,於是纣乃重刑辟,有炮烙之法。"
現代漢語工具書對此有權威解釋。《漢語大詞典》定義為"古代用炭火燒熱銅柱,令人爬行柱上,墜入火中而死"的刑罰;《辭海》則指出該刑具早期為銅格,後演變為銅柱,主要施行于商周時期。需要說明的是,在傳世文獻中該詞多寫作"炮烙","炰烙"屬于異體寫法,《古代漢語詞典》收錄兩種字形均指向同一刑名。
從語言學角度分析,這個詞的構詞法屬于并列式合成詞,兩個語素通過近義關系組合,強化了"高溫灼燙"的語義特征。在《尚書·泰誓》等先秦典籍中,該詞已成為譴責暴政的典型意象,這種文化語義延續至今,常見于曆史類著述中。
“炰烙”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具體解釋如下:
“炰烙”即“炮烙”(páo luò),指古代的一種酷刑。該詞最早見于晉代葛洪《抱樸子·诘鮑》,描述夏桀、商纣等暴君“用炰烙之虐”的殘暴行徑。
“炮烙”是商纣王發明的酷刑,具體方式有兩種說法:
該詞多用于古籍中對暴政的批判,如《抱樸子》用“炰烙之虐”形容統治者殘暴。
注意:現代漢語中“炰烙”已極少使用,相關語境一般直接寫作“炮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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