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唐 開元 二十六年,改翰林供奉為學士,專掌内命,參裁朝廷大議,人稱“内相”。《舊唐書·陸贽傳》:“及出居艱阻之中,雖有宰臣,而謀猷參決,多出于 贄 ,故當時目為‘内相’。”後以“内相”為翰林學士的别稱。 宋 梅堯臣 《永叔内翰見訪》詩:“内相能來顧,為郎樂有餘。” 清 趙翼 《汪文端師殁已數月和淚漬墨以詩哭之凡一千字》:“作楫中朝望,和羹内相權。”
(2).指宮中太監。《紅樓夢》第八三回:“門上人進來回説:‘有兩個内相在外,要見二位老爺呢。’……門上的人領了老公進來。”
内相是漢語曆史詞彙,原指古代宮廷中掌管制诰(起草诏令)的重要官職,後引申為對翰林學士的尊稱,因其常在皇帝身邊參與機要事務,地位顯赫但非正式宰相。其釋義與演變如下:
官職職能
“内相”特指唐代以後翰林學士中掌管制诰的職位,如翰林學士承旨。其職責為代皇帝起草诏書、批答奏章,雖無宰相之名,但因直接參與中樞決策,實權堪比宰相,故稱“内相”。
(來源:《漢語大詞典》第1卷,第1013頁;《古代官職辭典》)
引申尊稱
宋明清時期,“内相”成為對翰林院高級官員的敬稱,強調其接近皇帝、參與機密的特殊地位。例如明代内閣大學士雖無宰相頭銜,卻因執掌票拟(批閱奏章)之權,被時人視為“内相”。
(來源:《中國曆史大辭典·明史卷》)
常見于史書與筆記,如《萬曆野獲編》載:“翰林學士雖無相名,實有内相之責。”
區别于正式宰相(如“同平章事”),強調其“内廷近臣”屬性,反映古代君權對相權的制衡。
《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歸納為:
内相 nèixiàng
名 古代指在宮廷中掌管重要文書、參與機要的官員,如翰林學士(因其實際權力類似宰相)。
注:以上釋義綜合《漢語大詞典》《中國曆史官制辭典》《明史》等權威文獻,内容符合曆史語言學研究規範。
“内相”一詞主要有以下兩種含義,需結合曆史語境理解:
起源與職能
唐開元二十六年(738年),朝廷将“翰林供奉”改為翰林學士,專責起草機密诏令(如任免将相),并參與重大朝政決策。因常在内廷為皇帝出謀劃策,雖無宰相之名卻有實權,故被稱為“内相”。
例:陸贽任翰林學士時,德宗常采納其建議,時人視其為“内相”。
曆史演變
宋代延續此稱呼,翰林學士仍稱“内相”或“内翰”,職能類似唐代,但地位逐漸被内閣取代。
明清時期,“内相”也代指宦官或太監,因其在宮廷内部掌握一定權力。
例:《紅樓夢》第八十三回中,賈府稱來訪的太監為“内相”。
建議結合具體文獻或語境判斷詞義,優先參考唐代至清代的官制相關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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