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逮捕解送。 明 何良俊 《四友齋叢說·史五》:“伏望陛下奮發乾綱,消此陰慝,拿送法司,明正其罪。”
“拿送”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兩種解釋,需結合來源和用法區分:
古代司法語境(見于明代文獻) 指逮捕并押送犯人至司法機關,如明·何良俊《四友齋叢說》記載“拿送法司,明正其罪”。此用法現代已不常見,多出現在曆史文獻中。
現代日常用法(現代詞典釋義) 表示主動将物品交給他人,強調善意傳遞,如“拿送禮物表達關心”。此處“拿”指取物,“送”指給予,組合後體現主動關懷的社交行為。
補充說明:
拿送是一個常用的動詞短語,意思是采用手持的方式将物品遞給或交給他人。
拿送的拆分部首分别是手部和供部。手部表示與手有關,供部表示供給、贈送。
拿送的總筆畫數為11畫。
拿送一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漢字的演變。拿分為手和取,起初是用手取物的意思;送則表示贈送、給予。後來,兩者合并成為現代的拿送。
拿送的繁體字為「拿送」。
拿送在古時候的漢字寫法多樣,其中常見的有「拏送」、「拿贈」等。
1. 他拿送給我一束鮮花,表示感謝。
2. 她拿送了一份禮物給孩子。
拿來、拿走、拿出、送給、送達、送走
遞送、交給、轉交
接收、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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