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阻擾,抗拒。 清 魏源 《默觚下·治篇七》:“彼安常習故之流,所安者目前,所知者陳例,所辟者嫌疑,得不震而疑,同聲而撓格者乎?” ********* 《上李鴻章書》:“且令天下之人皆知新法之益如此,則踵行他政,必無撓格之虞,其益固不止一端也。”
“撓格”是一個較為罕見的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與“阻撓、抗拒”相關,多用于描述對規則、約束的抵觸行為。根據《漢語大詞典》釋義,“撓”本義為攪動、擾亂,引申為擾亂秩序;“格”指法式、标準,合指對既定規範的幹擾突破。《辭源》進一步指出,該詞在古代文牍中常指官吏違背律令或對抗上級的行為,如《宋史·職官志》中“撓格诏令者,以違制論”即強調對政令不遵的懲戒。
從語言學角度分析,“撓格”屬于聯合式複合詞,兩個語素均含負面動作傾向。現代語境中,該詞多出現于法制史研究或公文批評領域,例如學者在分析明代監察制度時,會引用“科道官撓格铨選”描述官員幹預選拔機制的現象。需要注意的是,其使用範疇相對專業,日常對話中更常用“阻撓”“違抗”等替代詞彙。
“撓格”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為阻擾、抗拒,具體解釋如下:
阻撓與抗拒
指對某種行為、政策或變革的幹擾和抵制。例如:
語境延伸
多用于描述對改革、創新或外來事物的抵觸,強調人為的阻礙行為。
如需進一步了解例句或曆史文獻中的具體用法,可參考清代及近代文獻。
白燒襃慰不忺傳衍純束楚越邨甿促死氹子膽裂達月噔楞東風射馬耳鬥豔争妍頓即阸塞烽火四起佛幔浮景官書骨都侯龜象孩子憨嬉核桃穢漬混洽貨節矆睒胡夷家戒翦辟緘怨交泰價值連城饑不遑食精趣酒式迹象鈞適喀布爾老父廉勤臨廁陵崗論覈緑萼馬服子摩拊内寵青幡跂足沙瑤聖壽樂事役無邊無沿蕪謬相獘向房小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