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發展中國家同發達國家之間在經濟、技術等領域内的廣泛合作。因發展中國家多在南半球,發達國家多在北半球,故以“南北”分别指代之。
南北合作是國際關系領域的重要概念,具體解釋如下:
指發展中國家(多位于南半球)與發達國家(多位于北半球)在經濟、技術等領域的廣泛合作,旨在通過資源互補推動全球發展平衡。例如發達國家提供資金技術,發展中國家提供勞動力和市場資源。
• 地理分布:發展中國家集中在南半球,發達國家集中在北半球
• 曆史背景:源自二戰後全球經濟體系重構,凸顯發展鴻溝問題
• 南北合作是縱向互補型合作,發達國家主導資源流動;
• 南南合作是發展中國家間的橫向平等合作,如中國援建非洲鐵路
通過縮小發展差距維護世界經濟穩定,典型案例包括聯合國《2030可持續發展議程》中的南北技術共享計劃,以及歐盟對非洲國家的農業援助項目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合作案例,可查閱世界銀行發布的《全球發展報告》。
南北合作是指南方和北方地區之間進行合作,共同努力,實現互利共赢的目标。這一合作模式通常在經濟、社會、文化等領域中展開,旨在通過資源和優勢互補,推動地區發展和持續繁榮。
拆分部首和筆畫:南(十+口),北(北+月),合(口+七),作(丨+乍)。
來源:《南北合作》這個詞源于漢語,是根據地理位置上南方和北方地區的合作關系而命名的。
繁體:南北合作(繁體字不會有變化)。
古時候漢字寫法:暫無資料
例句:兩個地區的企業通過南北合作,互通有無,實現共同發展。
組詞:南方、北方、合作、南北、合作關系、合作模式等。
近義詞:區域合作、地域合作、跨地區合作。
反義詞:南北對立、南北沖突、南北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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