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曹操 所設官職,專司掘墳挖金。《文選·陳琳〈為袁紹檄豫州〉》:“ 操 又特置發丘中郞将、摸金校尉,所過隳突,無骸不露。” 李周翰 注:“言 操 置發丘中郞,摸金校尉之官,所過皆破壞冢墓,以取金寶,而露其骸骨也。” 清 袁枚 《隨園詩話》卷五:“ 宋 嚴有翼 詆 東坡 詩:‘誤以蔥為韭,以 長桑君 為 倉公 ,以摸金校尉為摸金郞中。’”亦省作“ 摸金 ”。後亦泛指發墓盜金者。 清 錢謙益 《聞母鄒太君七十序》:“高臺傾矣,曲池平矣,華堂便房,牛溲馬矢平填其中,而高墳大闕,摸金發丘交臂其間矣。”
“摸金校尉”是一個具有深厚曆史文化背景的詞彙,其含義經曆了從曆史官職到文學符號的演變。以下從漢語詞典角度詳細解釋其含義:
“摸金校尉”最初指中國古代軍隊中一種特殊官職。字面拆解:
因該官職的特殊職能,“摸金校尉”逐漸演變為對盜墓者的泛稱,尤其指那些有組織、懂技術的專業盜墓人。其核心含義包括:
在現代流行文化(尤其網絡文學)中,“摸金校尉”被賦予更豐富的内涵:
“摸金校尉”一詞根植于中國古代軍事史,本指受命盜墓的軍官;後泛指專業盜墓者,帶有隱秘與非法色彩;當代則因文學作品升華為冒險精神的符號,其詞義演變折射出曆史與文化的深層互動。
“摸金校尉”是中國古代與盜墓相關的特殊稱謂,其含義和背景可綜合以下要點進行解析:
官職設立
該詞最早見于東漢末年,曹操為彌補軍饷不足,在軍隊中設立“發丘中郎将”和“摸金校尉”等官職,專門負責盜掘古墓、獲取財物以充軍用。這一記載源自陳琳的《為袁紹檄豫州》,文中指責曹操“所過隳突,無骸不露”,揭露其盜墓行為。
曆史争議
雖陳琳的檄文可能帶有政治攻擊色彩,但後世史學家普遍認為,曹操确曾組織官方盜墓活動,尤其是大規模盜掘漢代王侯墓(如漢梁孝王墓群),導緻“漢墓十室九空”的現象。
核心任務
摸金校尉的主要職責是尋找并盜掘帝王将相、富豪家族的陵墓,獲取金銀財寶以補充軍需。
技術手段
文化符號
該詞逐漸演變為盜墓者的代稱,并在文學、影視作品中成為經典元素(如《鬼吹燈》系列),代表神秘且專業的盜墓門派。
語言延伸
現代語境中,“摸金校尉”也用于形容善于探尋財富或隱秘資源的人,帶有戲谑或隱喻色彩。
如需進一步了解其曆史細節或文學化形象,可參考《三國志》相關記載或現代盜墓題材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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