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租的意思、市租的詳細解釋
市租的解釋
指商業稅。《晏子春秋·雜下六》:“使吏緻千金與市租。”《史記·齊悼惠王世家》:“ 齊 臨菑 十萬戶,市租千金,人衆殷富,巨於 長安 。” 司馬貞 索隱:“市租,謂所賣之物出稅。” 唐 劉禹錫 《武陵觀火詩》:“下令蠲裡布,指期輕市租。”
詞語分解
- 市的解釋 市 ì 做買賣或做買賣的地方:開市。菜市。市井(街,市場)。市曹。市儈(舊指買賣的中間人、唯利是圖的奸商;現泛指貪圖私利的人)。 買:市義。市恩(買好,讨好)。 人口密集的行政中心或工商業、文化發達的
- 租的解釋 租 ū 出代價暫用别人的東西:租房。租用。租借地。 收取一定的代價,把房屋、土地、器物等借給别人使用:租佃。租價。租讓。租賃(a.出租;b.租用)。 出租所收取的錢或實物:房租。地租。 田賦:租稅。
網絡擴展解釋
“市租”是中國古代的一種商業稅,其含義及相關信息可綜合歸納如下:
一、定義與别稱
市租是漢魏南北朝時期的市場稅,别稱包括“市稅”“市調”“市門稅”等。其征收對象為在官府管理的市場中從事交易的商人,屬于古代商品流通環節的重要稅種。
二、起源與演變
- 起源:可追溯至北魏孝昌二年(526年),規定“稅入市者人一錢”,即對進入市場交易的商人按人頭征收1錢。
- 發展:
- 北周闵帝時期曾廢除市門稅,但宣帝即位後恢複征收。
- 隋文帝時期再次廢除入市稅。
三、征收方式與管理
- 官府管控:市場由官府統一設立,商人需登記“市籍”并納稅,市場由市官管理。
- 征稅範圍:既包括商人的經營稅(如“所賣之物出稅”),也涉及入市交易的貨物稅。
四、曆史記載與文獻佐證
- 《晏子春秋》記載齊國以“市租”充實國庫,如“使吏緻千金與市租”。
- 《史記》提到臨菑(今山東淄博)因“市租千金”而富庶,司馬貞注釋其為商品交易稅。
- 唐代劉禹錫詩中提及“輕市租”,反映唐代仍存在此類稅目。
五、總結
市租是中國古代商品經濟的重要稅收形式,體現了政府對市場交易的管控。其名稱和征收方式隨朝代更疊有所變化,但核心始終圍繞商業活動的征稅展開。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史記·齊悼惠王世家》等古籍原文。
網絡擴展解釋二
市租的意思
市租是指在市區内出租土地或房屋所收取的租金。
拆分部首和筆畫
市租是由“其”和“禾”兩個部首組成的,其拆分筆畫為6畫。
來源
市租一詞最早出現在《管子·牧民》一文中,原指“置于市井而有租稅”。後來逐漸演變為指在市區内出租土地或房屋所收取的租金。
繁體
市租的繁體字為「市租」。
古時候漢字寫法
在古代,市租的寫法可能會有所差異,但基本和現代漢字寫法相似。
例句
1. 他每月支付的市租非常高。
2. 這些房屋的市租已經提高了。
組詞
市場、租金、租賃
近義詞
市價、租費、地租
反義詞
無租、免租、市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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