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歲末相互饋贈。 清 姚衡 《寒秀草堂筆記·賓退雜識》:“彼中以魚曝乾,歲底至京,與黃羊雉兔,同為饋歲之珍。”《林則徐日記·道光二十二年十二月二十日》:“ ************ 惠都護 遣弁賷書來饋歲。”
餽歲:歲末相互饋贈。餽,通“ 饋 ”。 晉 周處 《風土記》:“ 蜀 之風俗,晚歲相與餽問,謂之餽歲。” 宋 蘇轼 《歲晚思歸寄子由》詩序:“歲晚相與餽問,為餽歲。”一本作“ 饋歲 ”。
饋歲是中國傳統年俗中的重要組成部分,指在歲末年終之際互相饋贈禮物或食物的行為。該習俗最早可追溯至漢代,承載着辭舊迎新、祈福納祥的文化内涵。根據《漢語大詞典》解釋,“饋”意為“贈予”,“歲”指“年歲”,合指年末互贈以表祝福的禮俗。
從民俗學角度分析,饋歲包含三層核心意義:
現代民俗研究顯示,這一習俗在廣東、福建等地仍以“送年貨”“派利是”形式延續,其文化内核與古代一脈相承。
“饋歲”是中國古代歲末相互饋贈禮物的傳統習俗,主要流行于宋代及之後的部分時期。以下是詳細解釋:
“饋歲”指年終時親友鄰裡互贈禮物,表達對彼此一年互助的感謝及新年祝福。該詞中“饋”通“饋”,意為贈送。
晉代起源
最早記載見于晉代周處《風土記》:“蜀之風俗,晚歲相與饋問,謂之饋歲”,說明蜀地已有此俗。
宋代發展
蘇轼在《歲晚思歸寄子由》詩序中明确提到:“歲晚相與饋問,為饋歲”,并在《饋歲》詩中描繪了民間互贈鯉魚、野兔等禮物的場景,富人用華美繡品,貧者則贈舂磨的谷物。
清代姚衡《寒秀草堂筆記》和林則徐日記中均有提及,說明此俗延續至近代。
提示:若需完整文獻原文,可參考漢典、蘇轼詩集等來源。
安弓闆城渚口胞兄标鮮臕壯才略垂年楚拷儲偫道東說西颠颠東周風華正茂浮蟻扶正共話詭辯歸畝紅蕖後騎華名黃骝輝音焦筆叫吼桀異急慌慌荊室激飏峻辭考格曠夷厘分賃土錢利他主義旒翣溜孰柳衣明吏暮楚朝秦南甸偏棄疲癃品第平鋪直叙迫守虔婆且夫清名劬勞顧複如夢如醉沈謹舜琴殊趨枉遏危磴無題詩象域新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