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民間祭祀土神。《禮記·月令》:“﹝仲春之月﹞擇元日,命民社。” 鄭玄 注:“社,後土也。使民祀焉。”
(2).指人民和社稷。 宋 蘇轼 《賀時宰啟》:“民社非輕,猶承宣而惴惴。天淵靡外,亦戾躍以欣欣。” 清 蒲松齡 《聊齋志異·公孫夏》:“蕞爾一邑,何能養如許騶從?履任,則一方塗炭矣!不可使殃民社,可即旋歸,勿前矣。”
(3).引申指民間。《封神演義》第九八回:“ 紂王 聚歛吸民脂,不信當年放 桀 時……今日還歸民社去,從來天意豈容私。”
(4).指州、縣等地方。亦借指地方長官。 宋 張孝祥 《後土東嶽文》:“下臣蟣虱,天子使守民社。服事之始,敢敬有謁。”《醒世恒言·三孝廉讓産立高名》:“二弟年富力強,方司民社,宜資莊産,以終廉節。” 清 錢謙益 《浙江台州府黃岩縣知縣周玄昭受文林郎制》:“具官某起自賢書,遂膺民社。” 清 蒲松齡 《聊齋志異·公孫夏》:“此市儈耳,何足以任民社!”
(5).古代民間自行結集的團體。《宋史·高宗紀五》:“辛酉,詔 淮南 、 襄陽府 等路團結民社。”
(6). 民國 初年擁護 黎元洪 的政治組織。
“民社”是漢語中具有多重含義的複合詞,其解釋需結合曆史語境和現代用法綜合分析:
古代地方政權代稱
《漢語大詞典》指出,“民社”在明清文獻中常指州縣等基層行政單位,如清代袁枚《隨園詩話》提及“牧民社者”,即指治理地方的長官。這種用法強調政權與民衆的直接關聯。
民間組織的泛稱
《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收錄其現代引申義,指“民衆自發形成的社團”,例如民國時期的教育類、公益類民間團體,如“民社學堂”等。此含義側重社會自治功能。
典籍中的哲學概念
《禮記·禮運》有“民社以安”的表述,此處“社”通“居”,意為民衆安居之所。漢代鄭玄注解為“民得其所,社稷方固”,體現儒家治國理念。
近代政團名稱
20世紀初期,“民主社會黨”曾簡稱“民社黨”,見于《申報》1926年報道。此類專有名詞需結合具體曆史事件理解。
詞源考據
《說文解字》析“社”為“地主也”,本指土地神祭祀場所,後衍生出“群體聚集地”之義。“民社”一詞的結構折射出中國傳統文化中“神權—民權—政權”的交織關系。
“民社”是一個多義詞彙,其含義需結合曆史語境和具體用法理解。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詳細解釋:
民間祭祀土神
源自《禮記·月令》記載的仲春時節民間祭祀土地神的習俗。鄭玄注:“社,後土也。使民祀焉。”
人民與社稷
指代國家根本,如宋代蘇轼《賀時宰啟》中“民社非輕”即強調百姓與江山的重要性。
引申指民間或地方行政
古代民間團體
指民間自發組織的團體,常見于曆史文獻中。
民國初年政治組織
特指1912年擁護黎元洪的政黨“民社”,屬短暫存在的政治團體。
“民社”的核心含義圍繞“民衆”與“土地/國家”展開,既有傳統祭祀、行政層面的用法,也有特定曆史時期的政治指向。需根據上下文判斷具體意義。更多細節可參考《禮記》、蘇轼文集等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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