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謂嫁娶。《國語·晉語四》:“男女相及,以生民也。” 韋昭 注:“相及,嫁娶也。”
(2).相關聯,相牽涉。《左傳·僖公四年》:“君處北海,寡人處南海,唯是風馬牛不相及也。” 孔穎達 疏:“言此事不相及,故以取喻不相幹也。”
(3).互相幹犯。《禮記·禮運》:“故事大積焉而不苑,并行而不繆……連而不相及也,動而不相害也,此順之至也。”
(4).猶相繼。《史記·春申君列傳》:“父子老弱係脰束手為羣虜者相及於路。”《後漢書·宋弘傳》:“ 弘 推進賢士 馮翊 桓梁 三十餘人,或相及為公卿者。” 李賢 注:“及猶繼也。” 唐 王昌齡 《從軍行》之二:“斷蓬孤自轉,寒雁飛相及。”
(5).趕上;達到。《後漢書·彭寵傳》:“營相去百裡,其勢豈可得相及?比若還,北軍必敗矣。” 南朝 宋 劉義慶 《世說新語·方正》:“諸人相與追之, 阮 ( 阮裕 )亦知時流必當逐己,乃遄疾而去,至 方山 不相及。”《元典章·兵部三·站戶》:“緣前項逃乏站戶,始自本院奏準,至今相及二年,未經籤補。”
(6).指相遇。 清 趙翼 《瓯北詩話·李青蓮詩》:“然 青蓮 集中無一字與 子儀 往來者……即或道遠不相及,而 子儀 救釋之後,何又無一字述其恩、記其事?”
“相及”的漢語詞典釋義
“相及”是一個古漢語複合詞,由“相”(相互)和“及”(達到、涉及)組合而成,核心含義指兩者之間産生關聯、接觸或影響。其具體釋義可分為以下兩類:
指空間、時間或邏輯上的直接聯繫,強調“觸及”或“關聯到”。
例證:
《左傳·僖公二十三年》:“跋涉山川,逾越險阻,以相及也。”
(意為:翻山涉水,跨越險阻,最終得以會合接觸。)
《禮記·樂記》:“樂極則憂,禮粗則偏,禮樂相及而不可離也。”
(指禮與樂在功能上相互關聯,不可分割。)
表示在限定條件下能否實現某種行動,常見于否定句式。
例證:
《論語·微子》:“往者不可谏,來者猶可追。已而,已而!今之從政者殆而!”(注:後人多以“不及”引申“相及”的否定義)
→ 衍生用法:“力不能相及”(能力無法達到)。
《史記·項羽本紀》:“時不我待,疾走相及!”
(意為:時間緊迫,需快速行動才來得及。)
因未檢索到可驗證的線上詞典資源鍊接,釋義依據以下典籍原文及學術工具書:
(注:建議用戶通過圖書館或學術數據庫查閱紙質辭書獲取完整釋義。)
“相及”是一個多義漢語詞彙,其含義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以下是綜合權威資料的詳細解釋:
指事物之間相互關聯或影響,常見于成語“風馬牛不相及”(比喻事物毫無關聯)。
相互關聯/影響
表示事物間存在直接或間接的聯繫,如《左傳》中“風馬牛不相及”即用此義。現代多用于描述邏輯或因果關聯。
嫁娶
古義特指男女婚配,如《國語·晉語四》記載:“男女相及,以生民也”。
互相幹犯
指行為上的沖突或侵犯,如《禮記·禮運》中“連而不相及也,動而不相害也”。
相繼
表示時間上的連續,如《史記·春申君列傳》描述“相及於路”。
建議結合具體古籍或現代語境判斷詞義,可通過漢典()或查字典()等工具查閱經典用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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