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金贖罪。《周禮·秋官·職金》:“掌受士之金罰、貨罰,入于司兵。” 鄭玄 注:“罰,罰贖也。《書》曰:金作贖刑。” 孫诒讓 正義:“古者以銅為兵,金即銅也……古之贖罪者皆用銅, 漢 始改用黃金,但少其斤兩,令與銅相敵。”
“金罰”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以下兩種主要解釋:
核心含義
指以金屬(通常是銅)贖罪的刑罰制度,屬于古代贖刑的一種形式。
曆史背景
在當代法律中,“金罰”一詞無直接對應概念,但存在類似表述:
類型 | 適用場景 | 核心作用 |
---|---|---|
古代金罰 | 贖罪 | 以金屬替代刑罰 |
定金罰則 | 合同違約 | 經濟懲罰或補償 |
建議結合具體語境判斷詞義,古代用法需參考《周禮》等文獻,現代用法則與合同法相關。
金罰是一個漢字詞語,由兩個漢字組成:金和罰。
金字的部首是金,總共有8畫。
罰字的部首是網,總共有罒和網兩種寫法,總共有9畫。
金罰一詞的來源比較直觀,金指的是金錢、財富的意思,而罰則表示懲罰、處罰的意思。因此,金罰的意思是用金錢來對行為進行懲罰。
繁體字“金罰”更接近于詞語的古代寫法,使用了較為複雜的筆畫結構。
在古代,金罰的字形與現代稍有不同。金字的寫法多種多樣,常見的有象征財富的圓形,上面加一橫線。罰字的寫法則是上面一個網字,下面則是現代的筆畫的一部分。
1. 為了打擊違法行為,法律規定了各種金罰措施。
2. 他因為犯罪被判處一萬元的金罰。
3. 這個企業雖然違反了法律,但隻被處以輕微的金罰。
金罰可用來組成以下詞語:
1. 金錢罰款:用金錢形式對違法者進行處罰。
2. 金罰制度:對金罰的規定和實施的制度。
3. 金罰方式:用何種方式實施金罰的選擇和決定。
近義詞:
1. 財産處罰
2. 財産懲罰
3. 財物罰款
反義詞:
1. 獎勵
2. 賞罰并行
3. 寬大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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