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clear]∶分明;清楚明白
明顯的優勢
(2) [obvious;evident;apparent]∶能夠很容易被覺察到;感官立即可覺察;可以充分觀察到
明顯的改變
清楚地顯露出來,容易讓人看出或感覺到。《墨子·明鬼下》:“拟乎鬼神之明顯。”《後漢書·西域傳論》:“神迹詭怪,則理絶人區;感驗明顯,則事出天外。” 唐 李公佐 《南柯太守傳》:“徹障去扇,見一女子,雲號 金枝公主 。年可十四五,儼若神仙。交歡之禮,頗亦明顯。” 魏巍 《東方》第五部第三章:“這種變化,對于離開 朝鮮 戰場一段時間的人,感覺是尤其明顯的。”
“明顯”在現代漢語中表示事物或現象易于被感知、辨識或理解的狀态,其核心語義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詞義解析
“明”指光明、清晰,“顯”指顯露、昭示,二字組合強調特征或差異的直觀性。根據《現代漢語詞典》(商務印書館出版)釋義,“明顯”指“清楚地顯露出來,容易讓人看出或感覺到”,例如“症狀明顯”“優勢明顯”。
構詞與語法特征
該詞為聯合式複合形容詞,可作謂語(如“對比明顯”)、定語(如“明顯的錯誤”)或補語(如“表現得明顯”),在句子中常與“很”“非常”等程度副詞搭配強化表達。
語用範疇
多用于客觀描述事物可觀察的特性,如《國語辭典》(教育部重編版)指出其適用于“視覺可見、邏輯可辨或數據可證”的場景,例如地質學中“明顯的斷層痕迹”或統計學中“明顯的增長趨勢”。
近義辨析
與“顯著”相比,“明顯”更側重感官可察覺性(如“色差明顯”),而“顯著”多用于強調效果或程度的突出性(如“成效顯著”)。《新華同義詞詞典》特别标注二者在學術文獻中的使用差異。
反義關聯
反義詞包括“模糊”“隱晦”“微妙”等,例如在司法文書中要求“明顯證據”而非“模糊推測”,體現該詞對确鑿性的語義要求。
“明顯”是一個常用形容詞,表示事物或現象容易被人察覺、識别或理解。以下是詳細解析:
1. 基本詞義 由“明”(清楚)和“顯”(表露)組成,指事物特征、差異或結果等具備易感知性。例如:“實驗結果有明顯差異”“他的進步非常明顯”。
2. 詞性結構 • 詞性:形容詞 • 構成:聯合式合成詞(明+顯) • 語法功能:可作定語(明顯特征)、謂語(結論明顯)、狀語(明顯好轉)
3. 常見搭配
4. 近義辨析
5. 使用場景
這個詞的核心在于強調“容易被感知或辨識”,具體程度會因語境産生細微差異,需結合上下文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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