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inscription]
(2) 指碑文
(3) 硬币、勳章、獎章、紀念章、印章、器物上的文辭(大多鑄成或刻成)
刻寫在金石等物上的文辭。具有稱頌、警戒等性質,多用韻語。 唐 封演 《封氏聞見記·石志》:“若有德業,則為銘文。按 儉 此説,石誌 宋 齊 以來有之矣。” 清 葉廷琯 《吹網錄·頌敦銘》:“銘文十五行,凡古篆一百五十二字。” 姚華 《論文後編·目錄中》:“銘文最古,舊史所稱, 黃帝 始作。”
銘文指刻鑄在器物表面,用以記載功績、事件或警戒言行的文字。其核心含義包含以下層面:
一、本義溯源 “銘”字從“金”部,本義與金屬刻鑄相關。《說文解字》釋為“記誦也”,強調其記錄與傳世功能。早期銘文多見于青銅禮器(如鼎、鐘),内容多記載祭祀、賞賜、征戰等重大事件,具有“證史補史”的文獻價值。例如西周毛公鼎銘文長達499字,完整記述王室冊命儀典。
二、載體與形式
三、文體特征 作為古代實用文體,《文心雕龍》将“銘”列為“箴銘”類,要求“義典而弘,文簡而深”。其語言特點包括:
四、文化價值 銘文是研究古代社會制度、文字演變與工藝技術的一手材料。青銅器銘文印證了周代宗法制度(如“冊命銘文”),漢代刑徒磚銘則揭露了徭役史實。現代考古中,銘文斷代仍是判定器物年代的關鍵依據。
參考文獻
銘文是刻或鑄在器物、碑碣等載體上的文字,具有記錄、紀念或警示功能。其含義可從以下方面解析:
廣義上指各類器物表面鑄刻的文字,記錄制作時間、地點、工匠信息等;狹義特指商周青銅器上的金文(鐘鼎文),内容多與祭祀、征伐、契約等貴族活動相關。
金文是銘文的子集,專指商周青銅器文字,而銘文涵蓋更廣,包括後世各類器物刻文。例如,漢代碑刻文字屬于銘文,但不屬于金文。
提示:若需具體銘文案例或曆史文獻引用,可參考考古資料或《說文解字》等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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