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駁運的費用。 清 魏源 《淮北票鹽記》:“次年奏復錢糧舊制,并經費共徵銀一兩四錢,其後酌加雜顆二錢,鹽價駁費三錢。”
"駁費"是一個相對生僻且具有特定曆史背景的詞彙,在現代漢語中使用頻率較低。根據其構成和古漢語用法,其含義可解析如下:
駁費的含義: 指古代官府在文書批駁、審核過程中産生的相關費用或開銷。核心在于“駁”字所代表的官方文書批改、駁回、審核之意,與“費”字結合,特指因該行政流程産生的花費。
分字解析與依據:
駁 (bó):
費 (fèi):
綜合釋義: 因此,“駁費”特指因官府衙門對呈遞的文書、訴狀等進行審查、批駁、駁回等行政處理程式而需要繳納或産生的相關費用。這類費用可能包括:
使用場景與背景: 該詞主要出現在描述古代(尤其是明清時期)司法訴訟、行政辦事流程的文獻或曆史研究中。例如,在打官司時,訴狀被衙門駁回,可能需要繳納一定的“駁費”才能重新提交或進行下一步。它反映了古代行政體系中存在的一些手續成本和潛在的陋規現象。
“駁費”是一個具有特定曆史背景的詞彙,指古代官府在審核、批駁文書(尤其是訴訟文書)過程中收取或産生的相關費用。其核心在于“駁”(官方批改、駁回)這一行政行為所産生的“費”(開銷、費用)。在現代漢語中已極少使用,主要見于曆史文獻或相關研究。
“駁費”是一個漢語詞彙,主要與運輸領域相關,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詳細解釋:
駁費指駁運過程中産生的費用,即通過駁船(小型運輸船)将貨物從大船轉運到港口或從港口轉運到其他運輸工具時所需的費用。其核心含義是貨物在不同運輸工具或不同港口間轉運時産生的短途運輸成本。
該詞最早見于清代文獻,如魏源《淮北票鹽記》中記載鹽稅征收時涉及“鹽價駁費三錢”,說明駁費在清代已作為特定稅費項目存在。
根據運輸合同或責任歸屬确定支付方,例如: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費率或當代案例,可參考海事法規或港口收費标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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