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朝廷和社稷。《書·盤庚下》“乃正厥位” 唐 孔穎達 疏:“禮郊在國外,左祖右社,面朝後市。‘正厥位’,謂正此郊廟朝社之位也。” 南朝 宋 王微 《雜詩》之一:“壯情抃驅馳,猛氣捍朝社。”
朝社是漢語中一個具有曆史厚重感的複合詞,其含義可從字源、文化背景及文獻用例三個層面解析:
字源釋義
“朝”本義指早晨,引申為臣子拜見君主的行為,後衍生出“朝廷”“朝代”等政治含義;“社”原指土地神,後擴展為祭祀場所(社稷壇)或社會組織單位。二者結合,“朝社”最初指代古代君臣共同參與的國家祭祀活動,後逐漸演變為政權與禮制的象征(參考《漢語大詞典》)。
文化内涵
《禮記·祭法》記載“王為群姓立社曰大社”,表明“社”是古代帝王祭祀土地神、祈求國泰民安的核心場所。“朝社”一詞在秦漢文獻中多指代國家層面的祭祀體系,如《漢書·郊祀志》所述“立朝社之制”,體現政權合法性與天地人倫的統合關系(參考《中國曆史大辭典》)。
功能演變
唐代以後,“朝社”詞義從單一祭祀功能擴展至政治治理層面。宋代朱熹《文集》提及“朝社之禮,所以定民志也”,強調其維護社會秩序的作用;明代《大明會典》更将“朝社”納入國家典章,規定祭祀流程與官員職責(參考《中華禮制變遷史》)。
需說明,現代漢語中“朝社”已非常用詞,多出現于曆史研究或古籍注釋領域。其語義流變反映了中國古代“政教合一”思想的發展脈絡,具有重要的文化語言學價值。
“朝社”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為朝廷與社稷的合稱,通常代指國家政權或政治體系。以下從多個角度詳細解釋:
“朝”指朝廷(中央行政機構),“社”指社稷(土地神與谷神,象征國家命脈),合稱後表示國家政治核心。例如南朝王微《雜詩》中“猛氣捍朝社”,即用“朝社”指代需捍衛的國家政權。
該詞體現了古代中國“家國一體”的政治觀念,将行政機構(朝)與祭祀體系(社)并列為國家象征,強調政權合法性與神聖性結合的特點。
提示:若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文獻或曆史背景,可參考《尚書》注疏及南北朝社會研究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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