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心地光明的人不做偷偷摸摸的事。 元 吳昌齡 《張天師》第三折:“常言道:‘明人不做那暗事’,則俺這閉月羞花絶代姿,到如今自做出自當之,粧甚的謊子!”《古今小說·李秀卿義結黃貞女》:“自古明人不做暗事,何不帶頂髻兒?還好看相。” 冰心 《冬兒姑娘》:“明人不做暗事,您這樣叫我們小孩子瞧着也不好!”
“明人不做暗事”是一個漢語成語,其核心含義指光明磊落的人行事坦蕩,不會暗中從事違背道義或不可告人之事。該成語由兩部分構成:“明人”指代品行端正、心胸豁達的君子,“暗事”則指隱秘、不光明或不合規範的行為。
從語言結構分析,該成語屬于主謂短語,通過對比“明”與“暗”的語義對立,形成強烈的道德評判色彩。《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将其釋義為“光明正大的人不做偷偷摸摸的事”,商務印書館的權威釋義強調其蘊含的價值導向功能。
在語法應用層面,該成語可作謂語、定語或獨立成句。例如在勸誡語境中常以“明人不做暗事,咱們有話直說”的句式出現,北京語言大學漢語國際教育研究院的語用研究顯示,這種表達方式在中國傳統文化中承載着“以明德立身”的倫理要求。
成語的起源可追溯至明代白話小說,馮夢龍《醒世恒言》中已有類似表述,後經長期演變形成固定表達。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的曆時研究表明,該成語在清代已發展成熟,成為漢語中重要的道德規訓用語。
“明人不做暗事”是一個常用成語,以下從多個角度詳細解釋其含義及用法:
一、基本釋義 指光明磊落的人不會做偷偷摸摸或見不得人的事,強調為人正直、行事坦蕩。核心内涵包含:
二、出處溯源 該成語有多個文獻記載:
三、用法特征
四、典型例句
五、現實啟示 當代社會仍具指導意義,但需注意:
注:該成語存在"作/做"兩種寫法,現代漢語中"做"更常用。發音需注意多音字"作"在此讀zu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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