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t is common occurrence;nothing new] 多次見到,并不新鮮
搜身的糾葛,在香港屢見不鮮。—— 魯迅《略談香港》
多次見到,并不新鮮。 魯迅 《而已集·略談香港》:“第二條是‘搜身’的糾葛,在 香港 屢見不鮮。” 馬南邨 《燕山夜話·“初生之犢不怕虎”》:“這類事實,現在已經屢見不鮮了。”
“屢見不鮮”是一個常用成語,以下是其詳細解釋:
指某種事物或現象經常出現,人們已習以為常,不再感到新奇。其中“屢”意為多次,“鮮”指新鮮、新奇。
最早出自《史記·郦生陸賈列傳》:“一歲中往來過他客,率不過再三過,數見不鮮,無久慁公為也。”原指對常客不必宰殺禽畜款待,後引申為事物常見則不足為奇。
如需更多例句或曆史用例,可參考《史記》原文或權威詞典。
屢見不鮮是一個常用的成語,形容某個事物或現象出現頻繁,已經變得非常普遍,不足為奇。
屢 - 屍 (shī) + 土 (tǔ):屁 (pì) + 一個點
見 - 兒 (ér) + 見 (jiàn):六 (liù) + 八 (bā) + 點 (diǎn)
不 - 一 (yī) + 又 (yòu):一 (yī)
鮮 - 魚 (yú) + 羊 (yáng):一 (yī) + 奇 (qí) + 阝 (fù) + 點 (diǎn)
《屢見不鮮》這個成語最早出現在兒童故事書《修真院問答》中。隨後,在日常交流中逐漸被人們采用,成為一個常用的成語。
屢見不鮮
古時候的漢字寫法與現代有所不同,因此成語《屢見不鮮》在古代的寫法可能會有所差異,但其含義是一樣的。
這樣的新聞報道屢見不鮮了,難以引起人們的關注。
屢次、屢試不爽、屢敗屢戰、屢教不改
司空見慣、久經沙場、常見不奇
少見為奇、罕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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