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衆的奏本。《醒世姻緣傳》第三二回:“鄉宦們肯上公本,求聖恩浩蕩,将錢糧或是蠲免,或暫停徵。”
“公本”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語境中有所差異,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詳細解釋:
“公本”指公衆的奏本,即由多人聯名或代表公共利益向朝廷或上級提交的正式文書。這一概念強調公共利益與集體訴求,與個人私利相對立。
詞源與背景
該詞最早見于《醒世姻緣傳》第三十二回:“鄉宦們肯上公本,求聖恩浩蕩,将錢糧或是蠲免,或暫停徵。”。其核心思想源于傳統社會對公共利益的重視,如《左傳》中“公之本也,民之所共也”的表述(注:此出處需進一步考證,提到但未明确原文)。
延伸含義
在成語用法中,“公本”可引申為公共財産或公共利益的本源,強調社會共同福祉的重要性。
部分網頁提到“公本”指公共圖書館或公費生(如、10),但這些解釋缺乏權威文獻支持,可能為現代誤用或特定領域術語,需結合具體語境判斷。
如需進一步考證古典文獻中的具體用例,建議查閱《醒世姻緣傳》《左傳》等原著。
《公本》是指公正的根源、公平的出處,也可以表示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則。
《公本》的部首是“八”字旁,筆畫數為8畫。
《公本》一詞源自于古代漢語,常用于古代文獻和哲學著作中,如《易經》、《孟子》等。
《公本》的繁體字為「公本」。
根據曆史演變,古時候《公本》的字形可能與今天有所不同,但具體的古漢字寫法需參考古代文獻。
1. 隻有恪守公本,才能維護社會的公正。
2. 法律的制定應該以人民的利益為公本。
公正、公平、公道、本原、本源。
公正、公平、公允。
私心、偏私、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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