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冥頑。指昏亂、不明事理的人。民,通“ 冥 ”。《國語·楚語上》:“故 堯 有 丹朱 , 舜 有 商均 , 啟 有 五觀 , 湯 有 太甲 , 文王 有 管 蔡 。是五王者,皆有元德也,而有姦子。夫豈不欲其善,不能故也。若民煩可教訓,蠻、夷、戎、狄,其不賓也久矣,中國所不能用也。” 王引之 《經義述聞·國語下》:“民讀為泯,泯、煩皆亂也。昬亂之人,故不可教訓。”
“民煩”是一個古漢語複合詞,其核心含義可拆解為以下四個角度分析:
一、基本釋義 “民”指庶人群體,《說文解字》釋為“衆萌也”;“煩”本義為熱頭痛,《玉篇》引申為勞苦、紛擾。二字組合指百姓遭受煩苛政令而産生的困苦狀态,見于《左傳·昭公三年》“民煩苦病,夫婦皆詛”。
二、語源流變 該詞最早作為政治術語出現于先秦文獻。據《漢書·王莽傳》記載,漢代诏書中“民煩擾”特指徭役過重引發的社會動蕩。唐宋時期詞義擴展,《資治通鑒》注疏中将“民煩”與“吏苛”并提,強調官民矛盾的激化過程。
三、古代用例
四、現代應用 在當代語境中,該詞主要作為曆史詞彙保留于古籍研究領域。中華書局《古代漢語詞典》将其标注為“生僻曆史詞”,建議現代文書改用“民生困苦”“民衆勞怨”等替代表述。
“民煩”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從以下方面解析:
部分現代解釋(如)将“民”理解為“百姓”,将“煩”解釋為“煩惱”,認為該詞指“人民的煩心事”。但結合古籍和權威考證,此說法屬于誤讀,原意更偏向對特定人群的負面評價。
主要用于古代文獻或文言文語境,描述昏聩、頑固的個體或群體。例如:“民煩之輩,難以馴化。”
如需進一步了解通假字用法或《國語》原文背景,可參考的《經義述聞》注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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