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鄙小。 王念孫 《讀書雜志·漢隸拾遺》:“於蔑陋者,於音烏,歎詞也。蔑陋,謂鄙小也。《漢書·韋元成傳》雲:‘於蔑小子。’與此‘於蔑陋’同義。”
“蔑陋”是漢語中較為罕見的複合詞,其含義需從構詞語素及古典文獻用例中綜合考釋。從構詞角度分析,“蔑”在《漢語大詞典》中可解作“輕視、小看”,如《左傳·襄公二十五年》“蔑諸侯”即含此義;“陋”則指“見識淺薄、粗劣”,《論語·子罕》有“君子居之,何陋之有”的經典用例。
組合成詞後,“蔑陋”在古漢語中存在兩種解釋維度:一為“因輕視而顯粗鄙”,強調主觀态度導緻的行為缺陷,如宋代筆記《能改齋漫錄》載“待人蔑陋則德損”;二為“淺薄卑劣”的客觀狀态描述,清代《日知錄》中“士風蔑陋”即指整體文化素養的匮乏。
該詞多用于古代文獻對品德修養的評判體系,現代漢語中已逐漸被“淺薄”“粗鄙”等詞替代。其使用須結合具體語境,如在《四庫全書》子部典籍中,常見“行止蔑陋”之類的道德評價表述。
字源學角度,“蔑”在甲骨文中作睜目怒視之形,引申出輕蔑義;“陋”從阜(阝)旁,本指狹窄的地勢,後轉指精神層面的狹隘。二字組合形成對道德品質的雙重否定,符合漢語“形義相生”的構詞規律。
參考來源:
“蔑陋”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可從不同角度解析,主要依據古代文獻和現代用法分為以下兩類:
根據現代詞典釋義,“蔑陋”形容言辭或行為卑劣、卑鄙。其核心在于強調言行低下且突破道德底線,常用于批判品德惡劣或缺乏基本道德準則的人或行為。例如:“他的手段極其蔑陋,為達目的不擇手段。”
在古籍中,“蔑陋”多指“鄙小”,即卑微、粗鄙之意。例如:
需注意語境差異:現代語境側重道德評價,而古代用法更偏向客觀描述微小或粗簡的狀态。具體釋義需結合上下文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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