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死後立廟,受人奉祀,享受祭飨。《史記·滑稽列傳》:“廟食太牢,奉以萬戶之邑。” 宋 蘇轼 《潮州韓文公廟碑》:“能信於 南海 之民,廟食百世,而不能使其身一日安於朝廷之上。” 元 傅若金 《題張齊公祠》詩:“自古英雄須廟食,精靈何待《楚詞》招。”
廟食是漢語中具有特定曆史文化内涵的複合詞,其釋義可從以下四方面解析:
一、基本釋義 指古代有功于民者或德高望重者逝世後,建立廟宇并定時接受祭祀供奉的禮制。《漢語大詞典》定義為"謂死後立廟,受人奉祀,享受祭飨",《辭源》釋作"人死後廟祭受食"。
二、曆史淵源 該制度始于周代祭祖禮制,《史記·滑稽列傳》載"廟食太牢"的記載,反映春秋時期已形成以牛、羊、豕三牲供奉的完整祭祀規格。《後漢書·鄧禹傳》記載"禹卒,帝追念之,诏令廟食"印證漢代廟食制度的具體實施。
三、文化意義 體現中國古代"崇德報功"的倫理觀念,《禮記·祭法》所述"法施于民則祀之"原則在廟食制度中得到具體實踐。祭祀對象包含忠臣、良将、先賢三類,如伍子胥廟、諸葛亮武侯祠均屬典型廟食場所。
四、文學引用 古代文學作品中常以廟食象征功業不朽,如《文選·班固<答賓戲>》中"卒不能攎首尾,奮翼鱗,使見之者影駭,聞之者響震...而仆所以仰首伸眉,論列是非,不以此時引維綱,盡思慮,今已虧形為掃除之隸,在阘茸之中,乃欲仰首伸眉,論列是非,不亦輕朝廷、羞當世之士邪!"即暗喻廟食所代表的功業标榜。
“廟食”是中國古代文化中的專有詞彙,指有功績或德行者去世後,後人建立廟宇對其供奉祭祀,使其享受香火和祭品。以下是詳細解釋:
核心含義
指生前有重大貢獻或德行高尚者,死後被立廟紀念,接受後人祭祀。這一過程體現了古代“崇德報功”的傳統觀念。
字面拆解
文獻記載
文化内涵
廟食不僅是祭祀行為,更象征對曆史人物的最高禮遇,如英雄(張齊公)、文豪(韓愈)等,均通過廟食制度實現精神的永續傳承。
隨着時代變遷,廟食制度逐漸淡化,但其承載的“紀念先賢”精神仍體現在紀念館、名人祠等現代形式中。如需進一步了解,可參考《史記》《後漢書》等古籍原文或權威曆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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