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ault;mistake] 過失;錯誤
這是你的過錯
過失;錯誤。《元典章·台綱二·照刷》:“若非始末詳察,不能盡見過錯。” 老舍 《四世同堂》十三:“校長像犯了過錯的小學生似的,慢慢的坐下。” 王西彥 《古屋》第五部七:“‘這都是作爸爸的過錯。’我說。”
"過錯"是現代漢語中的常用詞彙,其核心含義指過失或錯誤的行為。依據權威漢語工具書及法律條文,其詳細釋義如下:
指行為或判斷上的失誤、過失,強調因疏忽、不當認知或行為偏差造成的負面結果。
例證:
"他主動承認了自己的過錯,并願意承擔責任。"
(行為上因疏忽導緻錯誤)
本義為"經過",引申為"超出合理範圍"(如"過度")或"行為失當"(如"過失")。
本義為"金塗飾",後借指"交叉""錯誤",強調偏離正确标準。
合成詞"過錯" 融合二者含義,指因行為失當或認知偏差導緻的錯誤,隱含可歸責性。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法律要件包括:
- 主觀可責性(故意或過失)
- 行為違法性
- 因果關系
來源: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官網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過錯:過失;錯誤。"
來源:商務印書館
"過錯:過失;錯誤。"
來源:上海辭書出版社
"錯誤"泛指所有不正确的事物(如計算錯誤),而"過錯"更強調行為主體的責任歸屬(如道德或法律過失)。
"過失"側重無意疏忽(如疏忽大意),"過錯"涵蓋範圍更廣,包括故意與疏忽行為。
“過錯”是一個多維度概念,在不同語境中有具體含義,以下為詳細解釋:
詞義核心
指因疏忽、無知或非故意行為造成的過失或錯誤。例如《元典章》提到“不能盡見過錯”,強調對疏漏的總結。
道德層面區分
根據《弟子規》解釋,無心造成的錯誤稱為“過錯”,明知故犯則屬于“惡”。例如無意間損害他人財物屬于過錯,但蓄意破壞則構成惡意行為。
“過錯”強調非主觀惡意的錯誤,可通過反省修正,而法律和道德對其有更嚴格的情境區分。如需進一步探讨法律歸責或倫理邊界,可參考《侵權責任法》或傳統經典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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