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宋 代铨選制的一項規定。選人不經守選而直接赴吏部注授差遣,稱“免選”。《宋史·選舉志四》:“第為三等,上等免選注官。”
“免選”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兩層核心含義,以下為詳細解釋:
定義
指宋代官員選拔制度中的特殊規定,允許符合條件的選人跳過“守選”環節(即等待分配官職的考察期),直接到吏部注冊并獲授實際職位。
實施标準
根據《宋史·選舉志四》記載,官員考核後分為三等,上等者可免選注官,即優先獲得實職任命。
基本概念
泛指無需經過選擇或考核,可直接接受某事物或采取某種方式。例如:“他的成績優異,獲得課程免選資格。”
使用場景
多用于表示唯一或最優選項,或簡化流程的特殊情況。例如:“該方案優勢明顯,幾乎成為免選方案。”
以上内容綜合了曆史制度考據與現代語義演變,主要參考來源包括《宋史》、漢典及權威詞典釋義。
免選是一個動詞,表示從某種選擇、行動、責任、義務等中免除或解脫出來。
免選的部首是八,并且擁有5個筆畫。
免選的來源可追溯到古代漢語中的“免”字和“選”字。在古代,人們需要進行種種選擇和選拔,而“免選”一詞則表示解脫或免除這種選擇。
免選的繁體字形為「免選」。
免選在古代的漢字寫法沒有太大的變化,依然保留現在的形狀。
1.他因為出色的表現而免選了這次選拔賽。
2.公司給予他們特殊待遇,免選了加班的時間。
免除、免職、解脫、免費、豁免
免除、解脫、豁免、豁免、免予
選取、選拔、擔任、承擔、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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