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猶殓葬。斂,通“ 殮 ”。《釋名·釋喪制》:“衣屍棺曰斂,斂藏不復見也。”《新唐書·崔彥曾傳》:“既遇害,賂守卒,斂藏其屍。”
(2).收購儲藏。 唐 陸贽 《請減京東水運收腳價于邊州鎮儲蓄軍糧事宜狀》:“當稔而願糴者,則務裁其價,不時斂藏。”
(3).收藏。《禮記·郊特牲》:“天子樹瓜華,不斂藏之種也。” 宋 曾鞏 《請改官制前預令諸司次比整齊架閣版籍等事劄子》:“凡憲令圖牒、簿書案牘,皆當次比整齊,斂藏識别。”
(4).蘊藏。 宋 葉適 《<徐斯遠文集>序》:“徐觀筆墨輕重,以十一斂藏千百,雖鋪寫縱放,亦無怠惰剝落之态。”
“斂藏”是一個多義詞,其含義需結合不同語境理解。該詞主要有以下四類解釋:
殓葬(通假字用法)
指将屍體入棺安葬,此時“斂”通“殮”。例如《釋名·釋喪制》提到“衣屍棺曰斂,斂藏不復見也”,強調對遺體的處理。
收購儲藏
多用于古代經濟場景,指囤積物資。如唐代陸贽在奏章中提及“當稔而願糴者,則務裁其價,不時斂藏”,反映糧食儲備策略。
收藏或隱藏
既指具體物品的保存(如《禮記》中“天子樹瓜華,不斂藏之種”),也引申為抽象事物的收斂,如宋代曾鞏主張對文書“次比整齊,斂藏識别”。
蘊藏(抽象含義)
形容内在的積累或潛在特質。宋代葉適在文集中用“以十一斂藏千百”,比喻文學創作中濃縮精華的表達方式。
現代引申義:部分低權威性網頁(如、8)提到該詞可形容隱藏情感或意圖,例如“斂藏悲傷”,屬于對傳統詞義的擴展使用。
建議結合具體語境判斷詞義,需查閱古籍時可參考《釋名》《新唐書》等文獻。
斂藏是一個由兩個字組成的詞語,其中“斂”是拆分部首,筆畫為10;“藏”是拆分部首,筆畫為12。斂藏原本是一個動詞,意思是收斂、收起來或隱藏。
斂:拆分部首是⼀,拼⾔是“⼻”,讀音類似于“lian”,表示收斂、收起來的意思。
藏:拆分部首是⼠,拼⾔是“谷”,讀音類似于“zang”,表示隱藏、儲存的意思。
“斂藏”一詞的來源較為晚期,最早可以追溯到《曙光》一書中,用于描述人們隱藏財寶或重要物品的行為。
在繁體字中,“斂藏”分别寫作“斂藏”,拼音為“liǎn cáng”。
在古時候,漢字的寫法與現代有所不同。以《說文解字》為例,其中的古漢字寫法将“斂”寫作“⺈ | ⺋ |鳥”,将“藏”寫作“⺉ | ⺾ | 直”,拼音分别為“林”和“早”。
例句:
1. 他斂藏了一部分財富以防止被盜。
2. 鮮花不久斂藏,時光卻常駐。
組詞:斂財、斂步、斂容、斂手。
近義詞:存儲、收藏、保存。
反義詞:暴露、展示、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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