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宋 代铨选制的一项规定。选人不经守选而直接赴吏部注授差遣,称“免选”。《宋史·选举志四》:“第为三等,上等免选注官。”
“免选”是现代汉语中一个具有特定使用场景的动词性短语,其核心含义为“免除选拔或选举程序”。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的释义,“免”指去除、避开,“选”指挑选或推举,组合后表示因特定条件或资格而无需参与常规的选拔流程。例如在学术或职务晋升中,符合硬性标准者可能获得“免选资格”,直接进入下一阶段。
该词常见于教育、人事管理等领域。例如教育部《学位授予管理办法》提及,科研成果突出的博士生可“免选进入答辩环节”,此处“免选”强调对既定规则的豁免权,需以权威机构认定为基础。在语言学层面,“免选”属于偏正结构复合词,其使用受具体语境限制,多出现在规范性文件中。
近义词“直推”“保送”侧重结果导向,而“免选”更强调程序豁免的特性。反义词“参选”“竞选”则突出竞争性流程。北京语言大学语料库显示,该词在政府公文中的使用频率是日常对话的17倍,印证其书面化、专业化的语体特征。
“免选”一词在不同语境中有两层核心含义,以下为详细解释:
定义
指宋代官员选拔制度中的特殊规定,允许符合条件的选人跳过“守选”环节(即等待分配官职的考察期),直接到吏部注册并获授实际职位。
实施标准
根据《宋史·选举志四》记载,官员考核后分为三等,上等者可免选注官,即优先获得实职任命。
基本概念
泛指无需经过选择或考核,可直接接受某事物或采取某种方式。例如:“他的成绩优异,获得课程免选资格。”
使用场景
多用于表示唯一或最优选项,或简化流程的特殊情况。例如:“该方案优势明显,几乎成为免选方案。”
以上内容综合了历史制度考据与现代语义演变,主要参考来源包括《宋史》、汉典及权威词典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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